朗读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宁波保税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宁波保税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创建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切实提升网络经济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各部门对网络市场的监管与服务力度,促进和规范宁波保税区网络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办法(试行)》,就我区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基础
近年来,宁波保税区依托特殊功能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政府主导、平台服务、电商运作、部门监管”,网络交易市场发展效应显著。作为全国首批跨境电商业务试点区域,业务规模实现跳跃式增长。截至2017年底,全区集聚跨境电商企业530多家,累计实现跨境进口单量约6700万单,消费者人数约3600万人,累计跨境贸易销售额突破126亿元。着力打造跨境电商最优生态圈,已成为宁波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先行区、核心区、示范区和全国重要跨境电商基地。
一是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内集聚了一批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和物流服务商。截至目前,全球龙头电商平台亚马逊、美国第二大零售商好市多以及京东全球购、网易考拉、小红书、蜜芽等将我区作为重要跨境基地,并培育了宁兴优贝、正正电商、淘淘羊等宁波本土知名电商,集聚了一批招商物流、嘉里大通、百世汇通、顺丰速运、海航云商等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专业化物流服务。
二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线下依托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体系,汇聚全球全品类优质进口消费品,并在全国20多个城市布点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同步布局跨境专区和跨境O2O体验中心。线上重点依托宁波“跨境购”平台和阿里巴巴1688全球货源平台宁波站,实现商品订单、支付单、运单“三单交换”,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为保税区跨境电商B2C和B2B业务发展提供运营平台支撑。
三是监管服务模式创新。充分发挥保税区先行示范作用,积极推进跨境模式和监管服务创新,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电商发展经验。在全国率先开展“保税备货”模式,促进仓储、物流、金融协同发展;在全国首个建立“跨境购”平台模式,实现关、检、汇、税等监管信息与各类商务、物流信息的贯通;海关、国检、外汇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驻区部门加大监管服务创新力度,加强联动协作,实现监管服务全程电子化、信息化。
二、创建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全国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严格按照“互联网+监管+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要素保障,切实提升网络市场监管和服务整体水平,全力营造开放规范的网络市场发展环境、安全放心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网络经济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实现网络经济各项指标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地位。
三、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促进和规范宁波保税区网络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为实现“三个新”发展的工作目标:
(一)建设“互联网+”产业集聚新市场。按照“功能集中、服务集成、企业集群”的思路,推动电商要素资源集聚,不断完善供应链、产业链、服务链,进一步壮大保税区电商产业集群。到2018年,引进和培育5家跨境电子商务知名平台和龙头企业,培育10家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45亿美元,有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主要生活消费品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二)建设“互联网+”智慧监管新模式。按照智慧宁波保税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加大关、检、税、汇等各部门、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原则,依托“宁波保税区政企通”平台,积极探索大数据监管和信用协同监管,实现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高效联动机制,着力打造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新模式。
(三)建设“互联网+”高效服务新机制。以增强政务服务和商务服务功能为重点,全面推进“单一窗口”建设,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以数据共享、资源开放、社会共治为基础,依托“宁波保税区政企通”平台,构建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精准服务于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网络经济的新发展。
四、创建举措
(一)强化服务,释放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一是建设新型高效行政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商事制度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实全程电子化登记,大力推广线上登记新模式;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联合审批、证照联办”、“多证合一”、同城通办等模式;引入“网上预审”、“邮政速递”、“容缺受理”等替代措施,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积极推进商务秘书托管企业规范发展,适当降低网络经济主体的准入门槛,放宽网络经营企业在行业表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的登记条件。
二是建设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平台。按照“一点接入”原则,建设集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质量监督、邮政等于一体的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平台,率先实现海关、检验检疫之间“数据一次申报、部门联动操作、信息双向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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