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5-29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能力测评要求。凡申报实务类高级经济师评审对象,需参加实务能力测评,测评合格成绩在3年内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时有效。测评采取计算机人机对话的形式,于7月28日在杭州统一举行。具体机考实施工作、机考服务购买委托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承办,相关测评要求和报名方式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专业理论要求。对申报人员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但报告的真实性,须由申报人员本人和推荐单位提供诚信承诺。中评委推荐和高评委评审中,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报告或论文的专业性、实用性、创新性进行水平评价,确保把好评审质量关。


  (三)继续教育要求。决策类申报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具体班次由省人事教育指导中心另行通知),部分班次由省财政提供经费资助,可免学费和食宿费用。实务类申报人员需将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情况记入《评审表》。


  (四)其他申报条件。其他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在评审中作为加分项。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其中,企业决策类申报人员还应提供下列证明:


  (一)企业近三年盈利增长情况;


  (二)企业2017年度纳税情况;


  (三)个人持有企业股份情况;


  (四)个人2017年度纳税额;


  (五)企业近三年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情况。


  前四项应通过合法合规的审计报表或纳税证明进行说明,作为申报人能力业绩的重要参考指标。第五项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如有拖欠情况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做到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备。其中,《推荐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但不得增页、附页;《综合表》一式3份: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1份由中评委办公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交高评委办公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20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