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
现将《2018年北仑区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9日
2018年北仑区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外来工子女学校办学水平,规范外来工子女学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为区财政2018年预算安排的外来工子女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
第三条 本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发展的补助和专项奖励。
第四条 本资金使用的具体范围和要求
(一)改善办学条件的补助
补助经费用于标准课桌椅的更换,补助标准为购置标准课桌椅总金额的50%,每套课桌椅补助最高不超过200元,补助套数按实际学生数确定。
(二)提高教师待遇的补助
1.教师工资补差。补助对象:符合教师聘任条件并与学校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合格教师。补助标准:自聘合格专任教师600元/月.人;具有浙江省初级职称的自聘合格专任教师800元/月.人;具有浙江省中级职称的自聘合格专任教师1000元/月.人;具有浙江省高级职称的自聘合格专任教师1400元/月.人。每半年补助一次,具体视考核情况、教育局财力情况补助给相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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