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行政审批代办帮办服务工作制度》已经制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江北区“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行政审批代办帮办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构建“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的一站式综合代办高效审批服务体系,满足企业群众对优质政务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函》(浙审改办〔2017〕13号)文件要求,按照“全面覆盖、无偿服务,企业主体、自愿委托,专业优质、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江北区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代办帮办服务是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程无偿代办帮办及相关服务的活动。提供的行政审批代办帮办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正、高效便民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不改变项目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服务不揽责”。
第三条行政审批代办帮办服务工作由区审管办统筹实施。区审管办在做好项目代办帮办服务的基础上,要加强全区代办工作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各街道(镇)、各类产业园区、各有关单位要参照本《工作制度》,发挥贴近企业、了解项目的优势,加快建立投资项目首席代办员制度,建立以首席代办员为首的项目代办小组,为重大项目提供审批流程个性设计、审批处置系统引领、审批过程全程代办、竣工验收整体协调等服务。各审批职能部门要发挥熟悉业务、了解政策的优势,派遣业务骨干参与投资项目代办工作,加强对代办工作的指导,共同推动代办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带责参加各种协调会议,全程提供优质服务,快速审批。
第五条代办帮办服务范围:
(一)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
每年1月、7月各项目属地街道(镇)、相关产业园区、有关部门向区审管办提出代办帮办服务项目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统筹实施,主要涉及以下几类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
1、区级及区级以上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大、重点、重要投资项目;
2、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
3、新建市政道路类基本建设项目;
4、商务综合体或企业自主办公楼基本建设项目;
5、区审管办指定的其他项目。
(二)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审批的行业或项目
对有需求的企业群众提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审批完成的“一件事”代办帮办服务。
(三)创业创新审批服务项目
对有需求的企业群众提供创业创新涉及的审批事项代办帮办服务。
第六条代办帮办服务工作内容:
1、咨询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审批咨询或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咨询,回答投资者相关政策和审批手续办理相关问题。
2、协助办理。对重要事项及企业急办的事项,根据企业的需要,予以协助办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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