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涉农街道农村工作服务中心、慈城镇农村发展局:
“十三五”是我区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开展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将有力推动我区农机化水平提档升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做好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9号)、《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甬党发〔2017〕40号)和《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行动计划〉的通知》(甬农发〔2016〕127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我区农业产业实际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通过普及农机装备应用、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行业管理等途径,结合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力争建成一批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示范基地,以加快培育我区农机化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绿色高效原则。围绕江北区建设现代都市旅游农业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广环保型农机装备,扩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应用,增加中高端全产业链装备供给,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效益。
(二)协调发展原则。继续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行动,加大其他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和特色产业的农机化配套,强优势补短板,推进农业各主导产业间、各环节间农机化协调发展。
(三)机艺融合原则。以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为载体,以绿色增产的农艺技术为手段,结合农业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机、农艺、科研推广等部门的协同,推进农机与农艺、农机化与信息化、农机产学研推“三方面融合”。
(四)分步推进原则。各涉农街道、镇要根据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三年计划(详见附件1),按照有利于实施的原则,精心组织,逐个推进、逐点落实,用三年时间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五)多方参与原则。各涉农街道、镇要进一步增强示范创建主体责任意识,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参与示范创建,汇聚力量,形成合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三、任务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创建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1个、示范基地6个。通过示范创建引领,使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实现以下目标:
(一)装备应用广泛。农机装备保有量比较充足,覆盖面广、渗透力强,高效舒适、绿色生态、智能精准等高端农机装备有一定程度应用,满足主要农业产业全产业链机械化发展需求。
(二)服务体系健全。农机作业、维修、销售等服务组织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经营管理、驾驶操作、维修保养等专业技术人才较为充足,能基本满足区域机械化生产作业服务需求。
(三)农机农艺融合。建立主要农业产业农机农艺融合专家小组,农机农艺技术集成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有效开展,区域农机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基本成熟,并可复制推广。
(四)安全生产稳定。“平安农机”建设有力有效,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较大以上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农机事故。
(五)组织保障有力。党委政府重视,相关部门支持,具备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农机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充实,乡镇配有专职农机员。
四、创建内容
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壮大农机服务组织、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改善机械化作业条件,强化农机安全管理、稳定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设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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