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开发区)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一件事”分类审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北仑区(开发区)一般企业投资项目
“一件事”分类审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74号)、《2018年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浙发改投资函〔2018〕73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我区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一件事”分类审批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和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要求,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抓手,通过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一件事”标准及审批程序,全面实施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并联审批等措施,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后台流转、分段联审、统一出件、限时办结”,全面提升我区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二、“一件事”分类审批及具体要求
(一)“零基建”项目审批
1.适用范围。不涉及新增用地和基本建设前提下开展的新办企业项目(含租赁、购置取得厂房)及现有企业进行的扩产、技改等。
2.审批流程。对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明确,关键路线上的事项进行联合审批,非关键路线上的事项并联办理,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
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发改、经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信部门负责)。
中介及其他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编写(企业或中介负责,环保部门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书(报告表)编写(企业或中介负责,经信部门协同推进)等。
关键路线: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书(报告表)编写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可以在项目立项后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并联办理。
3.操作方式。行政服务中心基建区综合受理窗口收到该类投资项目申报资料后,交由发改(经信)部门对项目进行立项赋码,后分发给协同部门,各协同部门按照联合审批的要求统一审批予以办结。
办结时限:15日之内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主要协同部门:区环保局、区经信局等
(二)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
1.适用范围。一般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企业新拍土地工业(含仓储)、现有土地改扩建等涉及基本建设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2.审批流程。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分阶段联审,共分为三个审批办理阶段,即项目立项阶段、工程规划审批阶段、施工审批阶段,各阶段内的审批事项进行联合审批。
(1)项目立项阶段
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部门负责)。
中介及其他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编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书(报告表)编写等。
关键路线: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均可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工程规划审批阶段进行并联审批。
办结时限:3日之内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主要协同部门:区经信局、区环保局、规划分局等。
(2)工程规划审批阶段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规划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审批(水利部门负责)、防雷审核(气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除港口外)审查和生产(安监部门负责)、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监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部门负责)。
中介及其他事项:设计总平方案(企业或中介负责,规划部门协同推进)、工程方案设计(企业或中介负责,规划部门协同推进)、详细施工图设计(企业或中介负责,规划部门协同推进)、水土保持报告(企业或中介负责,水利部门协同推进)、安全评价报告(企业或中介负责,安监部门协同推进)、施工图审查(中介负责,住建部门协同推进)等。
关键路线:设计总平方案、工程方案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防雷审核、水土保持审批—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其他事项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除港口外)审查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事项可并联审批。
办结时限:60日之内
牵头部门:规划分局
主要协同部门: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安监局、区气象局等。
(3)施工审批阶段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办理(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部门负责)。
中介及其他事项:施工合同备案(企业负责,住建部门协同推进)、监理合同(企业负责,住建部门协同推进)备案等。
关键路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办结时限:25日之内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主要协同部门:消防大队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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