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保税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09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相关部门、单位:


  《宁波保税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宁波保税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结合《中共宁波市委保税区工作委员会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甬保税工〔2018〕10号)精神,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47号)统一部署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决定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推动“实力保税区、活力保税区、魅力保税区”建设,为新时代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风险、辨识评估发现风险、隐患排治降低风险、应急保障处置风险,实现风险辨识全覆盖、重大风险管控全落实,基本建立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区域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配合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配合宁波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安全评价研究,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宁波市完成《宁波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宁波市职业健康“十三五”规划》《宁波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6-2020年)》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工作(牵头单位:经发局(安监局)、建管局(规划分局);完成时间:9月底前)。


  2.严格落实安全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技术淘汰目录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禁限控”目录和安全生产落后工艺目录制度(牵头单位:经发局(安监局),完成时间:10月底前)。大力淘汰无安全保障条件的“低小散”企业(场所)(牵头单位:经发局;完成时间:5月底前制定年度计划,按计划推进)。


  3.集中开展重大风险源头专项整治。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根据工作方案完成年度任务)。深化涉氨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底前)。集中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群租房、高层建筑等(牵头单位:消防大队、甬保派出所;完成时间:5月15日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


  (二)全面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


  1.制定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计划。依据《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依照宁波市有关部门针对建设工程、工贸企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风险管控制度要求,细化我区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相应标准和管控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各行业领域对口单位,建管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质监分局,完成时间:7月底前)。


  2.完成首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试点。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三企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试点,形成一份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总结一套简便操作方法、培养一批风险辨识评估骨干(牵头单位:安监局、建管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3.全域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各相关部门要在制定所辖行业领域风险辨识评估计划的基础上,先重点后全面,及时督促所辖领域企业做好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风险及时抄告管委会(区安委会)。(牵头单位:各行业领域对口部门;完成时间:10月底前)。


  4.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对辨识发现的各类风险,及时研究落实管控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管控必须做到“一险一案”,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对辨识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并综合运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等多种手段消除和控制重大风险,提高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各行业领域对口部门)。利用市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信息平台,采集行业领域、企业相关安全风险和隐患信息,形成“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实施动态跟踪、管控、治理(牵头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底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12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