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落户开办奖励
1、对新引进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中介法人机构、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按不高于其实缴注册资本的4%给予奖励。
办公用房扶持
1、对新引进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中介法人机构、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购买或建造办公用房的,对其自用部分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年租金全额补贴。
2、对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区域性保险总部机构、保险功能性总部机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年租金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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