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现将《象山县培育特色产业示范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象山县培育特色产业示范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紧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宁波建设全国首批“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的重大战略机遇,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中共象山县委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7〕2号),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择优选择产业基础好、发展空间大、龙头企业带动力强的镇乡(街道)及园区,共建市、县两级“特色产业示范园”,到2019年底,争创市级特色产业示范园1家,县级特色产业示范园4家;到2022年底,力争打造形成百亿级“特色产业示范园”3个以上,初步形成千亿级“特色产业示范园”1个。
二、创建要求
1.规模要求。县级特色产业示范园的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应达到30亿元,园区内主导产业如果属于县七大细分行业类型的,可以适当降低规模要求。
2.规划要求。园区应位于县重点工业集聚区的产业控制线范围内,空间四至范围明确,独立连片开发建设。园区规划建设面积不低于500亩,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园区成片开发的分园不得超过3处,并都应在我县行政管辖范围内,且由同一投资建设主体开发运营。
3.投资要求。示范园建设应有较大的投资强度,三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住宅和商业综合体)25亿元以上,其中主导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60%。
4.运营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县共推、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示范园应有明确的建设主体,由企业为主开展项目建设,并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该管理机构应由示范园所在地政府专门指定,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跟踪服务和对外招商。
5.企业要求。示范园内应有1家及以上的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行业骨干企业:进入国内同行业规模前三位,拥有国家级知名品牌,列入省级“三名”培育试点,拥有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
6.创建目标。未来10年左右有望成长为百亿级产业平台,园区主导产业3年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应在20%(含)以上。规划建成至少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三、创建程序
1.组织申报。按照先县级后市级的申报顺序,由园区所在地政府推荐到县级特色示范园区认定部门(县经信局),然后由县经信局择优再向市经信委提交市级特色示范园区的申报材料。
2.审核评选。县级特色示范园由县经信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和实地核查。市级特色示范园由市经信委按照市级认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对结果进行公示,并发文公布,同时签订《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目标责任书》。
3.考核管理。县级考核每年按照责任书的内容,组织相关专家对园区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定和审核,评审通过即为合格。市级考核按照市级的考核标准执行,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
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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