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
为全面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74号),切实加强排水户污水排放监管,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城镇排水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加快推进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城镇排水许可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工作,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加快推进宁波市城镇排水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综执联〔201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工作总体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具体要求,按照“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长效治水”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职能,优化机制,完善制度,创新举措,增强合力,在全区加快推进排水许可工作,切实执行排水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水行为,健全污水收集处理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防治环境污染,为建设一流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20年底,确保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在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排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2.在城镇行政区内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商业、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建工地(以下称排水户)依法办理城镇排水许可证。应当申领城镇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而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如下:
1.到2018年底,实现所有在建工地和月供水量500吨以上其他排水户全部办理排水许可证;
2.到2019年底,实现所有在建工地和月供水量300吨以上其他排水户全部办理排水许可证;
3.到2020年底,实现排水全许可。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城镇排水许可工作以区建设管理局为责任主体核发城镇排水许可证,对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保护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控制污水排放。
(二)主动服务,加强指导。区建设管理局应当立足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排水户排污行为,加强对排放口设置、连接管网、预处理设施及水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督。鼓励、支持和引导排水户加强自律,逐步提高排水许可发证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三)重点突出,分类管理。实施排水许可证分类管理、有序发放。根据排水户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对排水户的实行分类管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行业或企事业单位,简化排水水质检测内容和批后监管等要求。对污水排放量较大、污染物成分较复杂、影响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排水户进行重点监管。
(四)加强联动,强化执法。区建设管理局与区行政执法局制定协作联动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实行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属地管理、便于执法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管理与执法职责,理顺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基层管理与执法一一对应的联动网络体系,案件一般由区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工作基础
从实际出发,建立区、镇纵向到底,部门横向到边的管理体制。区建设管理局负责排水审批和管理,建立排水许可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完善排水许可办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巡查考核机制,保障人员、物质投入;东钱湖镇政府负责工业、农村、社区摸底调查、初审、告知催办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摸底调查、初审、告知催办等工作。
(二)加强清查摸底,细化年度任务
对辖区内所有排水户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清查排水户现状及内部排水设施现状。对在建工地内设的沉淀池、连接管网、接管窨井周边管道进行排查。根据排放水量、污染物指标、行业等类型,逐一进行核查、分类,掌握基础数据,分类推进排水许可工作。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调查排摸工作,由专人建立一户一档排水档案,形成详细的排水户分类汇总名单(见附件1)。全方位、多角度的记录排水户信息,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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