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2018-03-22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管委会各部门,大榭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任务要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加快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投身宁波“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引领转型升级


  (一)鼓励企业创建各类研发机构。被认定为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5万元、40万元、60万元和300万元补助。


  (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市级以上重大、重点和专利产业化等科技项目申报,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立项并获得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按照市级以上拨付资金额的100%给予配套。每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


  (三)对专利权人地址在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的给予奖励。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奖励3万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件奖励2000元;获得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同一专利按1件计,每件发明奖励5万元;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鼓励企业专利大户申请,对当年有效申请国内专利达到10件以上的(发明专利占比不少于10%),或者有效申请发明专利超过3件的,给予5万元奖励。


  (四)鼓励企业申报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新认定为市级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补助;新认定为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补助;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补助。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标准认定的,给予5万元补助。


  (五)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扶持。区内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市级企业研究院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的,再给予1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建设高水平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六)列入市智团创业计划立项支持的创新型初创企业,认定为市创新型初创示范企业并获得市财政资助资金的,按照市下拨资金额的100%给予配套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额为25万元。


  (七)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科技合作的项目,经市科技主管部门立项并获得补助的,按照市级以上拨付资金额的100%给予配套;经经发局立项的,按照项目企业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60万元。


  (八)加大对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我区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的重大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经经发局立项,按照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九)鼓励企业参加各类标准的制订。对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待标准颁布后,每件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对主持或参与行业标准制订的企业,待标准颁布后,每件分别奖励15万元和5万元;对主持或参与“浙江制造”标准的企业,待标准颁布后,每件分别奖励10万和3万元。


  (十)鼓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获得商务部出口名牌、浙江省名牌产品或浙江省出口名牌、宁波市名牌产品或宁波市出口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其中,同一产品复验后重新获得同级名牌称号的不予奖励;同一产品当年获得多项荣誉的,按照所获荣誉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新获得“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申请国内商品商标注册成功的,每件补贴1000元。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按照逐国(地区)注册的,每件商标奖励5000元;按照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地区)注册并一次性在5个(含5个)以上国家(地区)注册的,每件商标奖励1万元。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转型升级


  (十一)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调整产业结构,增加产能,提高质量,增强竞争力。对符合我区“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总投资在700万元以上(其中技术、设备和软件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属于拆旧建新的技改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技术、设备和软件投资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十二)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对新增投入技术、设备和软件合计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新增技术、设备和软件投资额10%的补助;机器人应用(含技术、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技术、设备和软件投资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两年且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补助。


  (十三)鼓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提升发展。对列入国家、省、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十四)鼓励工业企业按照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要求做大做强。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初次达到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十五)鼓励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企业首次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CE欧盟安全认证、UL安全认证、GS安全认证和服务外包认证的,按照认证费的50%给予补助;每项认证最高补助额不超过6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万元。


  三、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十六)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基础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水平衡测试,对通过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审核、水平衡测试的企业,按其审核费的50%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对开展能效对标的企业,按其对标费的50%予以补助,每家对标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086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