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江北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促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工作目标
按照“主体公开承诺,属地监管考评,部门协同治理,实现社会共治”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综合治理的力度,提升日常管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努力实现全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 考核对象
江北区内领取《市场名称登记证》的农贸市场。
三、 考核内容
《宁波市江北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四、 考核方法和等级评定
(一)组织机构:成立以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为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明办、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及各街道、慈城镇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农贸市场考核相关工作。
(二)考核方法:由考核领导小组中市场所在街道、镇领导小组成员牵头,会同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根据考核评分细则,按月考核,并于每月底前由当地市场监管所负责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考核结果于次月初通报考核领导小组中各机关成员单位,同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季组织机关成员单位,会同市场所在地街道及市场监管所进行抽查,将每月及按季检查情况汇总后报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各市场综合每次考核得分,以平均值计入考核结果,最终考核结果需经各机关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审核,报考核小组组长同意。
(三)等级评定
1、考核总分为100分,农贸市场绩效考核分三个等级,年度总分在85分及以上的为A级,70分到84分为B级,69及以下的为C级。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贸市场不能评为A级:
(1)由于市场举办者管理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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