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服务窗口集成实现“一窗受理”的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关于推进服务窗口集成实现“一窗受理”的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按省、市关于“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要求,现就推进服务窗口集成,实现“一窗受理”提出以下试行工作方案:
一、窗口集成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关于“一窗受理”工作要求,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现有大厅窗口布局、服务容量和工作流程进行整合,分类设置一窗通办的综合服务窗口,改变各部门各自受理,独立办理,业务分散的现状,落实“一窗综合受理、分类审核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基于一级政府层面横向贯通、跨越部门的“一窗式”审批。
二、窗口集成基本布局
将区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基本建设项目、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社会民生事务、国土事务、创业创新等六大类综合服务办理区:
(一)基本建设项目办理区
服务内容:主要办理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整个周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根据项目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联办代办服务,设立一站代办综合受理窗口。包括8个部门的相关事项。
牵头单位:区审管办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农水局、规划江北分局、环保江北分局、江北消防大队
(二)商事登记办理区
服务内容:主要办理商事主体或商业主体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共包8个部门的相关事项。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安监局、公安江北分局、江北地税局、江北区国税局
(三)不动产登记办理区
服务内容:主要办理房屋、土地等所有权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进行登记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共包括1个部门的相关事项。
牵头单位: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四)社会民生事务办理区
服务内容:主要办理科教文卫、体育活动、民政审批、会计从业、人力资源、城市管理、农林牧渔、商贸服务、档案审批、民族宗教、司法保障、旅游服务等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共包括12个部门的相关事项。
牵头单位:区审管办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城管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司法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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