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现就2018年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重点围绕智能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航空航天、军民融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智能家电、高端机械基础件、汽车及零部件等优势产业领域,面向海内外引进和支持一批掌握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申报人选类型分为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项目两类。创业人才项目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慈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是指具备较好创新业绩或有较大创新潜能,依托我市企业(单位),有明确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突破和成果转化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
创业人才项目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有意来慈创业或在2016年7月30日后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海内外人才;重点支持全职创业的人才团队。
3、项目带头人具有自主创业经历或曾在国内外著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担任中高层职位,从事与创业项目相关工作。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前期开发、项目基础稳固,且其技术成果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项目符合我市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5、创办企业(或拟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和实际到位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其中获得B类及以上层次资助的项目注册资本和实际到位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申报人应为所在企业(或拟创办企业)主要创办人(原则上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且股权不低于20%。重点支持有投资机构或社会资本参与的创业项目。
6、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慈溪且不得在外地申报或从事同类项目;若企业发展或上市,须以慈溪为总部。
创新人才项目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重点支持有海外经历的创新人才。
3、有意来慈创新,或在2016年7月30日后来慈工作的领军人才,引进后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慈工作不少于6个月或实质性承担依托企业(单位)的重大项目研发、重点技术创新任务且每年计税年薪不低于50万元;连续在慈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重点支持全职来慈的创新人才。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有明确技术路线图,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市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5、依托的企业(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上述创业创新项目带头人,特别优秀的,可视情在年龄、职务等条件中破格一项。
三、政策支持
(一)资金支持。对入选“上林英才”计划的创业型领军人才,按A类、B类、C类、D类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经费支持,定向用于资助项目发展;对入选“上林英才”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人才,按A类、B类、C类、D类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经费支持,其中25%用于资助创新人才、75%用于资助项目发展。
(二)场地支持。“上林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可享受最长3年、最高1000平方米的免租创业场地。
(三)融资支持。“上林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自列入本计划3年内,给予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深化政银合作,对“上林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可由合作的商业银行授予最高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
(四)津贴补助。对新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给予最长两年的津贴补助,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月补助2000元;具有重点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每月补助1000元;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每月补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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