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管委会各部门,大榭街道,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大榭开发区“无欠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宁波大榭开发区“无欠薪”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属地管理、实施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以创建“无欠薪区”为载体,实施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确保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拖欠;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不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其他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所有企业不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力争2019年底实现“无欠薪区”创建达标。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3月底)。
制定宁波大榭开发区“无欠薪区”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并发动一批工资支付规范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不欠薪”,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浙江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浙防欠薪发〔2017〕1号)要求,制订“宁波大榭开发区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出台配套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细化创建任务。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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