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高新〔2011〕223号)要求,请你们按照《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织属地企业申报2018年宁波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和2012年、2014年、2016年已被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参加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复评对象
(一)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认定。
(二)对2012年认定的第二批4家、2014年认定的第四批4家、2016年认定的第六批1家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复评(名单详见附件2)。
二、企业申请流程
(一)申请认定的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向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详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进行复评的企业技术中心报送《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总结报告》和《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等相关材料。评价表“企业及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表”中增加两项填报内容,即24项“近三年省级示范工程(新技术、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等)”、25项“新项目产值利润率(%),详细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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