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现将《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直属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市党工委、直属党委年度工作部署,为开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根据《2018年度管委会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甬海科政办〔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
纳入考核的基层党组织:管委会办公室党支部、纪检监察组党支部、经济发展局党支部、投资合作局党支部、建设管理局党支部、规划分局党支部、口岸事务管理局党支部、财政局党支部、海洋科技文化促进局党支部、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金融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梅山湾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梅山岛开发投资公司党总支部、梅山国家税务局党总支部。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2018年度党组织建设考核内容主要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及“一支部一特色”创建工作共6项,标准分为100分(具体内容附后)。
四、考核办法
(一)自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
各党支部(党总支)对考核内容进行自评,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参考。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自评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直属党委。直属党委在综合日常检查、各支部(总支)自评情况等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量化给出年度考核得分。
(二)计分细则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30分)。
抓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有学习计划(6分);
(2)有专题学习与党课(6分);
(3)有学习讨论(6分);
(4)有学习笔记(6分);
(5)积极查改存在的问题(6分)。
2、思想政治建设(20分)。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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