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部门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等(以下统称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市级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 本标准是市级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zhengfubangongshi/20190520/23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