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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6-2019年)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余姚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6-2019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余姚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6-2019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6〕70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议精神,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全面实现“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余姚”目标,特制定我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全面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围绕“治脏、治乱、治差”三大领域,着力提升规划设计,切实改进管理工作,同步完善配套设施、强化风貌管控,着力解决生产生活设施供给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问题,决不把污泥浊水、违法建筑、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总体目标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以乡镇人民政府(包括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驻地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兼顾驻地行政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域范围和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全面实施以“一加强三整治”(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改善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环境面貌,着力打造地域特色鲜明、功能布局合理、风貌环境优美、设施服务完善、产业支撑有力、管理水平创新、乡风文明和谐的美丽小城镇。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贴近群众生产生活,避免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工作中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群众负担。

  (二)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尊重各地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空间特色、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确立小城镇发展目标,分类指导,突出个性,彰显特色风貌,打造美丽小城镇;结合空间优化、景观提升、风貌重塑等方面,增强小城镇的识别度。

  (三)统筹联动原则。统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美丽集镇”创建等现有各专项行动,加快项目落实,实现共建共享,最大程度发挥各项行动的整合效应。市级层面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形成联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有序推进原则。坚持从本地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全力保障乡镇水、电、路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做到乡容镇貌整洁、管理有序、设施配套、生态宜居,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环境质量,促进特色发展。

  (五)创新发展原则。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内外同修、齐头并进。引导小城镇向地下空间开发、镇中村改造、海绵城市与综合管廊建设等城市可持续方向发展,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设计引领

  1.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以科学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抓紧完善各乡镇总体规划;依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以乡镇为主体科学编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综合整治规划要加强与镇(街道)域总体规划、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形成更科学的小城镇结构体系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综合整治规划应包括环境卫生、市政管道、公用厕所、停车场所、园林绿化、公共照明、沿街建(构)筑物、户外广告、集贸市场等相关综合整治内容,并纳入乡镇(街道)规划统筹实施,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

  2.加强整体风貌规划管控。根据不同乡镇各自特色,重点对小城镇空间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和风貌等作出更全面、更系统的控制和引导。加强对户外广告、店铺招牌、公共标识、夜景灯光、景观小品雕塑等特定要素或特定系统的城市设计,有效指导具体项目设计实施和风貌管理工作。彰显独特的人文特色、山水格局、布局形态、街巷空间、建筑特色和园林景观,形成类型有别、韵味各异的风貌特色。

  3.强化整治项目设计引导。积极推进乡镇设计全覆盖,着力加强小城镇主要入口、主要街道、步行街巷、街头广场、公共建筑等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整治项目设计,提升空间环境品质。注重在建筑设计层面上的地域文化传承,加快推进“浙东民居”规划设计落地建设,创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精品。要遵循“设计结合自然”的原则,尽可能使用绿色、环保、天然建材,减少对资源环境的影响。

  4.完善规划实施制度。建立健全带方案审批和审批联合会审制度,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设计不动工。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实施的各个环节,严格规划设计管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制度。强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制。

  (二)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地面保洁。健全地面保洁机制建设,加大重点区域保洁力度,全面整治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注意防止垃圾收集、堆放、转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2.加强水体清洁。巩固提升五水共治“清三河”成效,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推进断头河打通工程,推进清淤疏竣,保持水体洁净。将海绵城镇融入道路交通设计、水域景观,公共绿地、广场设计;加快河道综合整治,推进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保护和利用水田、湖泊、水库、水塘、生态洼地等乡村特色“海绵体”收集滞留雨水,合理控制集镇不透水比例,促进雨水积存、渗透和净化。

  3.争创卫生乡镇。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乡镇建设标准,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卫生乡镇。

  (三)整治城镇秩序

  1.治理道乱占。加强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根据“三改一拆”无违建示范道路的要求,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改善道路交通功能,取缔占道经营、堆物、违建等现象,全面整治公路桥下空间违法堆物、违法施工和违法建筑等,严禁擅自增设平交道口、敷设管线、占用或挖掘各类道路,基本消除街面“僵尸车”。整治客货运市场秩序,合理划定客运停车场点,严禁客运车辆乱停乱靠等不文明行为,规范货车通行。

  2.治理车乱开。把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向集镇延伸,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车辆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车辆逆向行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车辆违反规定载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头盔以及机动车非法运营和出租车拒载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基本杜绝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

  3.治理摊乱摆。加强联合执法,规范经营秩序,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全面取缔违规经营、乱设摊点等行为,整治游商游贩。加大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对不符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擅自设立的集贸市场及市场秩序脏乱差等现象,加大整治改造力度,做到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拥有1个一星级以上集贸市场,中心镇拥有1个二星级以上集贸市场。

  4.治理房乱建。加快推进集中居住社区建设,加强老旧小区提档整治,积极推进镇中村、镇郊村和棚户区改造,优化住宅功能布局,改善居住环境。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坚决遏止和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工作,消除“破损赤膊墙”和“蓝色屋面”。

  5.治理线乱拉。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小城镇主干线要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架空线下地改造。加强电网、电信及相关线网改造升级,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节能高效的综合网络。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标准、各负其责、互通共享”的原则,建立管线信息系统,实现互连互通和共享交换。

  (四)整治乡容镇貌

  1.加强沿街立面整治。规范沿街防盗窗、遮阳檐蓬、空调室外机、卷闸门等建(构)筑物设置和门(楼)牌、广告牌匾、各种灯饰、非公路标志等,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坚持做到新设防盗窗安装不出墙,有条件的地方要完善监控设施,全面拆除已装防盗窗;沿街卷闸门的立面整治,要与沿街建筑风格和整体街景相协调。加强小广告和乱张贴乱涂写治理,保持立面整洁。按照“规范、安全、美观”要求,对集镇区内的广告牌、路牌、门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观瞻、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全的广告牌。

  2.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大力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积极采用整体改造、推广分离式太阳能光热技术和空气源热泵技术等方法,改造有碍景观的屋顶整体式太阳能热水器装置。

  3.治理低小散行业。深化“腾笼换鸟”,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节能降耗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坚决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克服传统产业调整惯性和惰性,扭转“劣币驱逐良币”格局,为转型升级腾出空间,扫清障碍。加强小微企业园和标准厂房的规范管理。

  4.完善配套设施。完善环卫站、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和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管护,稳步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和慢行交通系统,打通“断头路”,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增设停车设施,修补破损路,整治低洼路,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通畅无淤积;完善护栏、路灯、信号灯、交通标识等安全设施以及地名标志设施,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结构。加快宽带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宽带提速,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推进4G网络建设。加快扩大光纤到户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积极采用无线技术并向农村延伸,推广农业电子商务,推进电商配送设施建设。

  5.提升绿化景观。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多植乔木和珍贵、乡土、彩色树种,做好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公园绿化,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和绿化景观。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景观森林建设,加快构建开放、便民的公园绿地系统。

  6.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环卫、道路交通和乡容镇貌管理。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发展实际和需要,合理配置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坚持管理专业化,逐步开放市政养护、园林管护、环卫保洁等作业市场,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现代城镇治理体系,推动“智慧城管”向小城镇延伸,加快构建数字城管平台,提高乡镇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上述四方面18项具体任务中,针对当前最关键、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把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创建卫生乡镇,治理道乱占、车乱开、线乱拉和低小散行业等作为重中之重,实施6个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优先突破,为全面推进打开局面。

  五、保障措施

  围绕本次专项行动,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从组织机构、要素保障、指导考核与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着手推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专职机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有效确保工作落实。市住建局等专项牵头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其他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各专项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督查指导;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作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点工作来抓,统一思想,建立联系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推动实施。各乡镇(街道)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负责落实实施工作,要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首战即决战的思想,打赢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仗,确保开局良好、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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