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企业复产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
朗读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及政策规定,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主体作用,帮助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做好疫情防控,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支持对象
积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中意宁波生态园(包括滨海新城)注册设立并于2020年2月底前复工复产(以工业用电量或工业产值申报为准)的工业企业和在园区内有在建项目,并与2020年3月10前复工的项目建设公司(项目部)。
二、支持措施
1.提供居家健康观察点。对无职工宿舍或者职工宿舍数量不足,客观上不具备落实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企业,管委会根据企业申请,免费提供中意员工宿舍作为企业返工员工的暂时居家健康观察点。
2.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园区设立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新湾酒店),为企业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免费提供服务,减轻企业自行设立医学观察点的负担。
3.支持防疫物资生产。对生产防疫物资(仅限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成品)的企业在2020年3月底之前为新设或增加产能而新购的设备,按设备投入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的10%进行补助,单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相关企业应优先保障管委会和园区企业防疫物资需求。
4.减轻企业购买防疫物资负担。对企业在疫情防控中自行购买的防疫应急物资,园区视企业规模及员工数量进行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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