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余姚市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余姚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1日
2018年余姚市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城市环境综合品质,现制定2018年余姚市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争优要求,深入开展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等四大提升行动,着力构建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水平和标准,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规定》,重点做到工程围挡牢固整洁美观, “五牌二图”清楚美观;立面安全网围护干净;现场堆场整齐,主要道路硬化,裸土及散状材料覆盖,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形式统一、外观整洁;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拆除施工洒水降尘;周边道路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整洁,占道施工应做到避峰作业,确保交通畅通;施工完毕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残渣,及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道路、绿化等。
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严禁废弃物焚烧,保持好施工现场和大门外周边20米范围内环境的卫生。严格噪声控制,夜间施工时应经环保部门许可,并通告附近居民。按照有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
(二)开展在建工程渣土运输管理提升运动。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渣土管理,必须及时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并落实专人负责建筑渣土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倾倒垃圾,严禁泥浆直排城市管网及河道,应将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车辆要有通行证,运输车辆按规定时间、规定线路避峰作业,路政、交警、城管加强监管;车辆出入进行冲洗,不得带泥出工地,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工地,未经核准及未密闭盖平的车辆不得驶出施工工地,做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开展在建工程生活垃圾管理提升运动。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或直接从楼上往下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清扫出的垃圾定点堆放,对垃圾容器要定时进行清洗,并与宿舍有一定的距离,并及时清理,每天做好清运工作。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生活区的绿化植物, 要有专人负责浇灌和修剪。
(四)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提升行动。按照《关于印发余姚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建发〔2018〕6号)要求,根据《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2018年版)》,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工地围挡设置工作。城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城区一般地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外观造型与环境相匹配;宣传画面布置形式和内容应有机穿插组合,排列有序,临街背街一致,版面大小适宜,注意适度留白,做到风格统一、画面美观,公益广告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根据项目特色和周边环境需求宜布置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进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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