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建厅《全省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方案》(建建发〔2015〕250号)和宁波市住建委、宁波市城管局和余姚市安委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决定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住建系统各行业。
二、检查重点
(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授预案是否建立;
2、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并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
3、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4、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灭火器、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监护人)是否到位;
6、施工现场所采用的密目式安全网是否为阻燃型;
7、临时宿舍区的用电管理和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禁止在宿舍区内使用电热锅、电饭煲、煤气灶、煤饼炉以及柴灶等用电设施和明火;
8、临时用房板材夹芯材料阻燃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
9、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要求是否符合消防规定等。
(二)市政公用设施消防安全
1、检查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2、各类燃气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3、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调压箱、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4、是否在立管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志;
5、是否及时改造、更新老旧管网和被占压的燃气设施。
(三)风景名胜区消防安全
1、风景名胜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景区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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