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印刷企业: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7)2号〕要求和省、宁波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有关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的范围
(一)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含2016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
(二)经总局评定,授予“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三)上市印刷企业、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相关基本情况的汇总调查。
(四)辖区范围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监督、管理。
二、年度核验时间
2017年2月13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三、核验方式
我市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主要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审
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核验程序
(一)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通过浙江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http://220.191.243.157)企业年度核验板块进行申报,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通过宁波文化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刷网上年检系统”(http://202.107.212.146:17280),进行在线填报。
(二)各印刷企业通过网上审核后,打印《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携带相应证件材料,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行书面材料审核。
(三)对通过年度核验的其他类别的印刷企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其提交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相对固定位置加盖年度核验戳记。
五、核验企业须报送的材料
(一)《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
(二)印刷企业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印刷管理法规规章情况;对核验期内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状况,通过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的情况;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实施数字印刷的情况;实施智能印刷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情况;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的情况;企业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互联网的影响;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三)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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