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220号)、《关于余姚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政办发[2007]195号)和《宁波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意见》(宁动联[201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33709元。优待金标准以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我市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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