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有关“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管理活动,确保我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质量,坚持“从严把关,有进有出”的原则。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撤销“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工作规程》,下列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被有关管理部门处罚或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为此,决定撤销相关单位的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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