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队、中心)、协会:
分局《关于加大帮扶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大帮扶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局和余姚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率先复苏和转型升级,现就全市工商系统加大帮扶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激活企业静态资产,拓展投资融资渠道
1、畅通股权出质通道。允许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持有的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向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从事财产性权利质押业务的典当公司、担保公司或者一般企业和自然人进行融资,工商部门依申请办理出质登记,并实行全程帮扶。
2、扩大动产抵押范围。允许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作物种植、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等行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国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民间借贷等渠道融资,工商部门依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并简化登记程序,手续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结。
3、促进股权有序流动。允许境内自然人、企业以其在公司的股权,向本市注册登记的公司出资,增加投资收益。鼓励兴办股权投资公司和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允许其行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直接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允许注册资本较大的企业在筹建阶段把闲置资本向股东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拆借。
4、培育融资服务主体。全力协助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组建,指导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典当公司规范发展,支持国内外各大银行落户姚城,积极构建形式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融资服务体系。
二、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促进市场主体繁荣
5、放宽企业取冠省名和组建集团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到200万元。文化、旅游、农业开发机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集团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6、放宽经营场所控制条件。对从事上门服务、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及服务的网店,允许业主将其住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按照市委、市政府“退二进三”政策,经所在地乡镇、街道同意,允许利用闲置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办公综合房兴办研发设计、服务外包和餐饮、娱乐、休闲服务等第三产业。
7、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一般性服务业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允许内资经营,凡允许本地企业经营的都允许外地企业经营,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一律放开登记,允许经营。
8、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及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允许以省内合法取得并经依法登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资,工商部门予以办理登记,并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9、完善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将先进制造业、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登记事项纳入绿色通道办理,凡进入绿色通道办理的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2个工作日。
三、加大品牌信用扶持,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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