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应当申请参加评估: 1、2018年6月30日前经余姚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上两年度年检合格,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并在等级有效期内、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
二、评估内容 2020年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延用2019年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指标详见附件),突出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参与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等内容。具体类型和主要指标包括: (一)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学术性、专业性(专业性体育类社团单设)、联合性四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教育职业技能类、体育类、其他类三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评估主要针对社会组织2018至2019年的各方面状况。
(三)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二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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