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安监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消除工贸行业仓储场所安全隐患,经研究,在我市开展工贸行业仓储场所专项安全检查,现将《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仓储场所专项安全检查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好。
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
开展工贸行业仓储场所专项安全检查的实施方案
2016月6月11日23时30分左右,位于阳明街道阳明工业园区宁波西摩电子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0多平方米,无人员伤亡。据初步调查,该仓库储存了稀释剂、柴油、油汀导热油、红酒等易燃物品。为提升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督促工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消除工贸行业仓储场所安全隐患,促进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发展。现制定工贸行业仓储场所专项安全检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省经信委、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平安仓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协调〔2016〕15号)和宁波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6〕12号)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工贸行业仓储场所的安全监管,通过专项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仓储场所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峰会期间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我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8个行业企业仓储场所。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建立、健全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三)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四)仓储场所安全设施(按《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情况,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消防设施不足及逃生通道堵塞等情况)、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满足要求并达到了国家标准的情况
(五)仓储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检查、会议、教育培训等台帐设置和记录情况);是否涉及合租(是否存在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房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和检查情况)
(六)仓储场所的危险物品管理情况(是否违规储存大量危险物品、储存危险物品过程中安全防护装备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多种危险品同一平面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危险物品建立档案情况、有毒有害仓库急救器材和应急处置预案情况、昼夜值班情况)(详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26日至30日)
各安监所要抓紧摸清底数,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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