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安监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省、宁波市安监局《 关于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余姚市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各安监所要确定一名专职信息联络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同时做好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的收集、汇总、梳理等信息上报工作,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本地区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钱志光,电话:62765261。
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2日
余姚市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浙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6〕32号)及宁波市安监局《 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6〕12号)的工作要求,决定自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行业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和宁波市安监局的有关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查补短板,强化系统意识,推进社会共治,将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排查治理前面,坚持关口前移,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单位安全风险,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闭环管理,提升企业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显著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实施范围和重点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我市实施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对象是“三场所、二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
三、主要任务
各安监所要围绕解决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短板难题,组织辖区工贸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以下简称《 指导手册》,请自行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号入座,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责任制,强化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彻底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一)金属冶炼企业。督促相关企业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对高温熔炼和煤气作业等环节的管控,积极推进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冶炼企业,淘汰“低小散”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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