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历史遗留矿山(第二批次)认定结果的公告
朗读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 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615号)有关要求,经余姚市政府同意,现将余姚市(第二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yuya/2022/0415/432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