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征收土地的公告(余政启告(2021)第18号)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余姚市城西开发建设中心>实施<康山地块(宁波职业技术学校余姚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及绿化)>建设需要,拟征收<阳明街道康山村、新桥村、北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阳明街道康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605>公顷、新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2753>公顷、北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37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yuya/2021/0907/428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