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典”防治工作,严防死守,打好“非典”这场无硝烟的战争,督促我县各医疗机构规范诊治发热呼吸道疾病病人,规范疫情报告制度,我局决定对全县各医疗机构的非典防治工作实行分片负责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分工:
第一组:江 飞、何宏明,负责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督查;
第二组:陈茂谦、蔡通友,负责楚门片、干江片、龙溪片、鸡山片督查;
第三组:杨生平、李支腾,负责坎门片、陈屿片(不包括鲜迭片)督查;
第四组:叶选宝、何陈艳、狄德斌,负责城关片、鲜迭片督查;
第五组:谢德顺、陈英忠、张颖,负责清港片、沙门片、芦浦片、海山片督查。
二、督查内容:
根据《台州市医疗机构防治“非典”工作要求》的内容进行督查。
三、各组下乡镇由乡镇卫生院领导带路督查,并做好督查记录。
四、督查时间:各组于2003年5月14日开始,开展经常性督查。
五、车辆由办公室落实,督查记录本可到办公室领。
附件:台州市医疗机构防治“非典”工作要求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台州市医疗机构防治“非典”工作要求
一、村卫生室、个体医、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门诊部
任务:疫情报告哨点
要求:
1、医务工作人员一律穿白大挂、戴口罩、帽子上班
2、不收治发热病人(查近20天门诊日志)
3、有发热病人就诊:⑴必须马上无偿提供1只口罩;⑵测量病人腋下体温;⑶详细追问流行病学史(6条内容:A、是否接触过发热病人;B、是否接触过非典病人;C、到过何地;D、去过哪些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E、乘坐过的交通工具及班次;F、接触过何种动物);⑷填写《医院发热或呼吸道专科门诊就诊病人登记表》;⑸一般发热病人请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有明显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病例,必须立即报告卫生院或县级疾控中心、卫生行政部门,由上级指派专用救护车立即予以转送到县第一人民医院进一步医学检查观察;⑹病人离开后做好场所消杀处理。
4、医疗机构内有防治“非典”宣传栏目,开展各种有效宣传活动。
5、医务人员分区包干,责任到人,负责承担包干社区的宣教,掌握社区居民情况,随时了解外地流入和返回人员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有关部门,指导家庭内医学观察人员每日测体温,做好每日观察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6、坚持每日二次的医疗场所消毒,紫外线空气消毒,保持卫生洁净。
7、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卫生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有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渠道规范,严格保管登记,规范使用。
8、考核非典防治知识(SARS诊断标准)
9、进村查村民有否非典知识宣传手册、健康行为形成情况,查环境卫生状况。
二、建制乡镇卫生院
任务:疫情监测哨点
要求:
1、建好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有1间发热门诊、1间观察室(供发热病人暂时留观和输液用),卫生院门口和发热门诊有醒目的发热病人就诊提示标志。学生发热门诊要单独设置。发热病人输液必须与普通病人分室。发热病人免挂号。
2、发热门诊和辅助科(拍片、化验)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口罩、眼罩、帽子、一次性隔离衣、手套、鞋套,作好个人防护。
3、外来人员体检站必须与发热门诊分离,单独设置;对每位体检人员填写登记《健康检查申报表》。
4、发热门诊病人和外来体检人员须戴口罩,测腋下体温,追询流行病学史,填写《医院发热和呼吸道专科门诊就诊病人登记表》,并实行疫情随时报告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5、场所必须每日2~3次消毒和紫外线灯空气消毒。
6、加强对社区、个体医、村卫生室的督导检查,做好疫情资料的及时汇总上报。
7、卫生院开辟“非典”防治宣传专栏。
8、配合乡政府做好疫区返回人员的留验工作和场所消杀处理。
9、接到基层可疑病人报告后应及时上报县CDC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10、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卫生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有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渠道规范,严格保管登记,规范使用。
三、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及其他县级医院
任务:疫情监测哨点
要求:建立规范的发热门诊(妇幼保健机构不得开设发热门诊)
1、医院门口及发热门诊要有醒目的发热门诊提示标志。
2、建有发热病人分诊站,对发热病人实行分诊制。发给发热病人口罩,配红外线体温枪检测病人体温。医务人员穿戴口罩、帽子、眼罩、隔离衣、手套、鞋套。发热病人免挂号。
3、发热门诊配有诊室、床边X光机检查和血常规检查室、留观室、输液室。实行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6条内容:A:是否接触过发热病人;B、是否接触过非典病人;C、到过何地;D、去过哪些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E、乘坐过的交通工具及班次;F、接触过何种动物),并填好《医院发热或呼吸道专科门诊就诊病人登记表》。
4、门诊医务工作人员严格按浙卫办医〔2003〕7号文件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5、外来人员体检站单独设置,每位体检人员戴口罩,作好《健康检查申报表》登记。
6、发热门诊、体检站用紫外线灯和消毒剂规范消毒,每日2~3次。
7、按规定实行每日零报告和随时的疫情报告制度。
8、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卫生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有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渠道规范,严格保管登记,规范使用。
四、县(市、区)第一人民医院
任务:疫情监测哨点和可疑、疑似和确诊病例收治隔离
要求:
1、建立规范的发热病人分诊站、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
2、医院大门口配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对每位就诊人员测体温分诊,有醒目的发热门诊提示标志。发热病人发给口罩,免挂号。
3、单独设立发热门诊,内有医护人员通道和病人专用通道,配备床边X光机、血常规等专用仪器,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严格按规定消杀,有规范的工作流程。
4、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严格询问流行病学史(6条内容:A:是否接触过发热病人;B、是否接触过非典病人;C、到过何地;D、去过哪些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E、乘坐过的交通工具及班次;F、接触过何种动物),填报《医院发热或呼吸道专科门诊就诊病人登记表》,做好每日情况汇总。
5、隔离病区三区严格分离,配专用床边X光机、血常规、简易血氧饱和度监测仪、血气分析仪、心电监护仪、呼吸机、供养设备,病室安装内部电话、传真机。对污染物、病人使用物品、排泄物严格按规定消毒处理。
6、按浙卫办医〔2003〕7号文件要求对发热门诊和病区医务人员实行严格防护。
7、按要求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
8、医院建立SARS防治领导小组、专家组,医疗救治组,作出人员梯队安排。
9、配一辆专用转送救护车(驾驶室与车厢严格物理隔离)。
10、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卫生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有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渠道规范,严格保管登记,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