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03〕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四日
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今年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而8、9月份是历来的台风频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交通运输是面向群众的服务性行业,其安全生产状况如何,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行业形象,是交通行业管理永恒的话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抓好交通安全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扎扎实实地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明确任务,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庞杂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超限、超载现象;审查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和营运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各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乡镇船舶、港口、渡口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查处和整改,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安全档案台帐是否建立等。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取停运整顿和收回营运证照等措施。8、9月份是台风频发季节,此期间,特别要重视做好水上安全工作。提前开展渡口、渡船、普通货船运输企业和沿海个体普通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内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盘点,对安全问题突出的薄弱环节要抓紧纠正,严把船舶“五关”,重点打击“超载”船舶、“三无”船舶和“跨航区”船舶。
三、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大对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力度和违章查处力度。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完善辖区内道路标志标线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警示及防护设施的设置;督促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各类场、站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营业性车辆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制度;加大路政、运政巡查力度,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市港航部门要加强对港口、船舶安全的管理。对船舶营运证照核发和审验时,必须加大对乡镇船舶安全责任签订情况的检查,凡安全责任书未签订的,一律暂缓证照发放。海事部门要发挥12395海上搜救与事故报警电话的作用,加强海上巡查力度,要做到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案必查,确保正常的水上运输秩序。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采用各种形式,加大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船员、客车驾驶员、车船承包人的安全教育,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强其防范和化解事故的能力。
五、要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必须按规定上报,不要瞒报、漏报、迟报,否则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