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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推广应用农作物杀虫灯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推广应用农作物杀虫灯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玉环县推广应用农作物杀虫灯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农作物杀虫灯在我县顺利推广应用,形成较大的覆盖面,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8月底止,全县要完成52000亩的农作物杀虫灯推广应用工作任务,其中城关办事处8000亩,坎门办事处500亩,陈屿办事处9000亩,楚门镇5000亩,清港镇12000亩,干江镇3000亩,沙门镇4000亩,芦浦镇3000亩,龙溪乡2000亩,海山乡1000亩,苔山塘文旦基地4000亩,漩门湾农业观光园区500亩。
二、实施步骤
本次农作物杀虫灯推广应用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日—6月20日)。要求各镇乡、有关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本地农作物杀虫灯推广应用工作计划,报县农业局审核批准后,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落实,争取早日启动该项工作。
第二阶段:狠抓落实(6月20日—7月10日)。各镇乡、有关单位根据本地杀虫灯应用实施面积,采取统一采购的方法,为各基地、园区添置农作物杀虫灯。在此期间,由县农业局牵头组织,各镇乡、有关单位配合,采取集中培训和分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镇乡、村、基地农技人员,进行专门的杀虫灯应用技术培训。另外,县农业局要派专人到各基地、园区,对各基地、园区在安装、使用农作物杀虫灯方面予以指导。
第三阶段:检查提高(7月11日—8月11日)。由县农业局组织,对各镇乡、有关单位推广应用农作物杀虫灯工作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活动,及时查漏补缺,力求7月31日各基地、园区的农作物杀虫灯应用进入正常轨道。8月1日—10日,县里将组织专家小组,对全县推广应用农作物杀虫灯进行一次效果评估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工作(9月初)。各镇乡、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农作物杀虫灯推广应用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县府办、县农业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构。各镇乡、有关单位要根据县农作物杀虫灯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配备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指标的落实。
(二)落实专项经费。本次农作物杀虫灯推广应用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县、镇乡(苔山文旦基地、漩门湾农业观光园区)按1:1比例负担。县财政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杀虫灯,各镇乡、有关单位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布设田间电线、缴纳电费和设备维修。
(三)形成工作合力。本项工作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县农业局、县建设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镇乡要根据自身职能做好有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合力开创我县农作物杀虫灯推广应用工作新格局。
附件:玉环县推广应用农作物杀虫灯计划表
附件:
玉环县推广应用农作物杀虫灯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