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要求对县府大院“创安”达标
进行验收的报告
县“创安”活动领导小组:
在即将过去的2003年里,县府机关大院“创安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府关于创建“治安安全单位”的要求,把“创安”活动作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一种有效载体,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创安”工作的领导,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与各科、股、室签订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状,与大院内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将“创安”活动内容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科、股、室,与该单位、个人的责、权、利挂钩,与评先授奖挂钩,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局面。一年来县府机关大院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和职工违法犯罪,自查评分为100分,请上级“创安”领导小组给予达标验收。
玉环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创安”达标验收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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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府办、县综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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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3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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