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府机关大院2003年“创安”活动情况的
自 评 报 告
县“创安”活动领导小组:
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自开展“创安”活动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创安”活动的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创安”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做到“组织、人员、工作”三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责任人具体抓,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创安”活动的新局面。并定期召开研究开展“创安”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做到与本局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使之形成制度化、正规化。
根据《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要求,在去年“创安”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今年又有新的创新。一是更加完善了在各要害、重点部位装备的防盗、防火消防电子巡更系统、110联网报警装置和远红外对射报警装置及“三铁一器”装置。二是在新大楼增设值班人员,实行上访人员先联系后专送制度,确保了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维护了机关大院的治安安全。
由于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一年来县政府机关大院没有发生不安全问题,达到了无重大刑事案件、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集体上访、无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泄密、交通等治安责任事故,经我们自查已达到“创安”活动的各项指标要求,自评打分为100分,特此报告,望予以考核验收。
玉环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创安”情况 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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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府办、县综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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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3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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