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2003年度“创安”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关于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特点,就搞好2003年度的“创安”工作通知如下:
1、今年我局的“创安”活动要继续以部门安全工作为中心,全局稳定为目标,本着激励部门创建积极性,增强创建实效性,提高防范工作有效性为基本工作思路,以服从机关和服务基层为根本出发点,与星级服务活动结合,在深化上下功夫,在提高上做文章,不断增强“创安”活动的社会效益。
2、各部门负责人既是“创安”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又是部门“创安”的责任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有效形式,要紧紧围绕“安全”这个中心,严格按照本年度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内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创安”活动,提高本单位人员的自控、自防、自治能力,努力实现局提出的“创安”责任目标。
3、严格考核,确保质量。局“创安”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创安”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单位、个人授奖评先进的依据。
玉环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O三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开展“创安”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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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府办、县综治委、县“创安”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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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3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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