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为加强对全县幼儿园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玉环县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玉环县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二00四年四月六日
玉环县幼儿园基本标准(试行)
一、园舍设备
1、园舍独立设置,具有3个班以上规模(边远山区、海岛可适当放宽),园舍坚固、安全、卫生,周边环境无危险、无污染,室内外环境洁净,有安全防护措施。
2、每班有宽敝、明亮、洁净的活动室,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3平方米(单独面积必须在35平方米以上);有午睡室及设备,幼儿一人一位一床,有适合幼儿的桌椅,有防暑降温设施。
3、有园长和教师办公室、保健室等辅助用房。厨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上,做到安全、卫生、有消毒设施。
4、卫生间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有适合幼儿的槽式或蹲式厕所(每班不少6位),有流水洗手设施(每班不少于4个)
5、有户外活动场地,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包括绿化面积),场地平整安全。
6、有开展教学、游戏活动必须的设备、玩具。每班配有黑板、风琴、玩具柜等,幼儿园配有录音机、彩电和防火防盗设施,园内必须有大、中型玩具各1件以上和小型玩具人均3件以上,有一定数量的自制教具。
7、园内有各类保教书籍50册以上,订有《幼儿教育》等杂志,有配套的教师用书,教学图片,音乐和幼儿操作材料,幼儿图书人均不少于3册。
二、工作人员
1、幼儿园设园长一名,每班配备保教人员2名,全园配炊事员,兼职财务,保健员和事务人员若干名。
2、园长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职高幼师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受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培训,有园长上岗证,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教师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80%以上的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职高幼师专业毕业以上学历,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能胜任保育工作。兼职保健员,财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一定专业培训。
4幼儿园必须与工作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卫生保健
1、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
2、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每天晨检,会同卫生部门做好幼儿定期体检、预防接种工作,幼儿入园体检率达到100%。有师生健康档案、晨检有纪录。
3、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制度。幼儿饮食有专人负责,每周有合理的食谱;幼儿伙食专款专用,教师与幼儿伙食经费严格分开;不吃隔夜饭菜和不洁食品,严防发生食物中毒。
4、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餐具一餐一消毒,毛巾、茶杯一天一消毒,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隔离消毒。
5、保证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保证幼儿饮水需要,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6、合理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做到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每天有两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一小时是体育活动),确保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协调发展。
四、保教工作
1、认真贯彻幼儿教育方针,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全园及各班教育工作计划齐全。
2、幼儿园的班额为:小班30名以下,中班36名以下,大班40名以下。
3、教学活动计划规范,目的要求明确,内容基本符合幼儿园实际发展水平,全园性的教研活动一学期一次以上,积极参加乡镇、片教研活动。
4、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利用环境,结合常规和随机事例,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重视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
5、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积极探索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严禁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6、密切与社区、家长联系,发挥家园共育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吸引家长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
五、园务管理
1、办园指导思想端正,保教结合,能为幼儿和家长服务。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
2、有园务档案资料(包括学期计划和总结,教育教学资料,考核资料,教职工和幼儿名册,教师业务档案,上级来文等)。
3、有学习、考评、奖惩、安全、卫生、家园联系等规章制度,有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检查措施。
4、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建立规范的财务帐,帐目清楚,幼儿伙食(点心)费、代管费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实行帐目公开,民主管理并定期向家长公布。
5、保教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必须按月发放。
主题词:幼儿教育 办园标准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各镇乡政府(办事处)。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4月7日印发
(共印28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