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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 门 办 事 处
关于印发坎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
为了改变交通拥堵,改善市容市貌,进一步提高坎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坎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活动。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紧密结合我县巩固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在坎门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大力配合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下,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区形象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坎门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提升坎门城镇品位,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坎门城区主要道路实现禁停、禁鸣、禁拖、禁货(5吨以上),振兴路、解放路、平岭路实行单向通行,积极创建振兴路街容示范路,力争使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市容市貌规范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单向通行,改变交通拥堵。在道路供给无法迅速增加的情况下,解决交通拥堵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分流交通流量,实行单向通行。恢复振兴路机动车(摩托车、公交车除外)单向通行,方向由北向南,作为进城车辆主要通道。出城车辆则沿东港隧道进入泽坎线,改变振兴路交通过于集中的局面。解放路和平岭路的单行路线则与现状相反,以避免胡沙头地段车辆交叉运行,减少冲突点。新大街、海港路、海城路、东港隧道及各城区次干道及支路根据情况实行双向通行。(具体见坎门城区车辆运行路线示意图)
(二)增设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题。解决停车难问题,从长远来讲,宜采取多建公共停车场,鼓励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要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等措施。从现实情况来看,要充分利用路边停车资源,增设停车泊位。在振兴路实行单向通行后,将道路一侧全部施划停车泊位供车辆停放,其他城区道路则在不影响通行的条件下尽量多施划停车泊位。充分挖掘城区边角地带的潜力,为车辆提供更多的栖身之地。同时,在人行道上施划统一的停车线,供自行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停放,改变人行道上无序停放的现状。
(三)推行“四禁”措施,维护城区环境。在提供足够停车泊位的基础上,全城区实行禁停,对非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包括公交车不按站点停放)的行为严厉打击,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城区恢复禁鸣喇叭,拖拉机和五吨以上货车禁止驶入城区。对确需过境的,需事先到坎门交警中队办理临时通行证。
(四)优化市容市貌,推进示范管理。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同时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规范街道两旁的经营行为,要求做到车辆归线、经营入店、保洁到位。坚决取缔越门经营、门前或当街竖立广告和招牌,街面及时清扫保洁。加强对振兴路街容示范路的动态管理,实施街容升级。着重搞好灯光景观、户外广告和店名招牌的整洁亮化、立面粉刷、空调机整洁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5月底前)。根据本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在保证资金到位的前提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雇请专业施工队伍施划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为下阶段路面管理打下基础。
(二)宣传公告阶段(至6月中旬)。在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完成后,进行坎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宣传公告。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结合当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活动,向社会大众宣传坎门城区实行单行、“四禁”及改善市容市貌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告知单行的具体路
线和“四禁”的具体时间和区域。在宣传中要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各社区(村)的作用,提高全民的交通意识和文明素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7月底)。在集中整治阶段,坎门交警与城管相互配合,以城区主要路段和路口为重点,采用定点、定人、定岗的方法,发动各机关、部门单位协助上路执勤,加强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取缔违章占道。对在集中整治初期(至
(四)经常管理阶段(8月份以后)。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后,则进入经常管理阶段。在仍坚持交警与城管部门配合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城区的执勤力量充实到其他方面,变定点执勤为流动巡查,常抓不懈,实现长效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坎门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日益突出的城市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为加强这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办事处专门成立了以杨良权为组长,张曹平、陈斌松为副组长,坎门交警中队、坎门城建监察中队、办事处各有关科室等为成员单位的坎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在突出交警和城管主力军地位的同时,各相关部门和社区(村)一定要明确职责,坚持共创共建的原则,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自身做起,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这次活动顺利进行。
(三)科学管理,规范动作。加强坎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是一项综合工程,涉及到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的方方面面。要讲究科学实效性,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管理,规范动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要通过更新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目标,为巩固深化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添砖加瓦。
坎 门 办 事 处
二○○四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