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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2004]41号
关于呈报《清港镇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请 示
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清港镇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呈上,请予审核批复。
附:《清港镇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04年6月2日
主题词:呈报 政务公开 实施方案 请示
抄 送:县府办 县纪委
清港镇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使政务公开工作趋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县委、县政府《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清港镇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提前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公开内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要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对外公开是指向全社会和群众公开;对内公开是指向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公开。
㈠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行政管理、经济活动等其它事项。
1、政务公开事项。
⑴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⑵镇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⑶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
⑷重要专项经费和重要物资的采购分配、使用情况;
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及工程进展情况,政府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
⑹本镇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⑺政府规章、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与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⑻城镇建设管理。包括规划编制及规划调整,以本镇为业主单位的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保障,个人住宅、单位建设用地规划和工程建设许可初审,水利、文化、教育、卫生等项目建设情况;
⑼计划生育管理。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违反计生政策对象处理情况;
⑽救灾救济资金及物资管理。包括扶贫、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
2、办事公开事项。
包括以下几方面:
⑴工作职责。办公室职责、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
⑵办事依据。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指标和罚款、收费的项目及标准等;
⑶办事条件。即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
⑷办事程序。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
⑸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
⑹办事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
⑺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
⑻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㈡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住房、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及礼品上缴等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购置、维修、用油费等情况。
3、干部交流、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人员考录和调配、晋职晋级、职称评聘、先进评选、福利保险等政策、制度及结果。
4、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公开形式
㈠对外公开。
1、通过镇内部刊物《今日北大门》,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
2、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民主评议会形式,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3、设立大型固定政务公开栏,定时或随时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
4、印发文件资料,编写《服务指南》或制作办事流程图,以方便基层和人民群众查询。
5、建立政务公开大厅,实行集中办公,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和“一条龙服务”。
6、政府上网,实现政府与基层和群众的网上沟通。
㈡对内公开。
1、设置内部公开栏公开。
2、召开机关干部会议通报公开。
3、内部通报形式公开。
4、其它形式公开。
四、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原则上遵循确定内容、审核把关、实施公开等程序。
㈠公开前,分管领导及其分管办公室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公开实施细则,确定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和方法。
㈡一般公开事项,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实施公开;遇有重大问题,需提请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的,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议、组长签署意见后实施。
㈢公开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采用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㈣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方案、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五、公开时间
政务公开坚持“协调统一,注重实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让群众随时了解公开的内容。
㈠涉及行政职能、行政执法、服务承诺、办事纪律、收费标准等内容,要采取基本固定的形式,长期公开;
㈡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廉洁自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一年公开一次;
㈢办事结果及处罚结果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
㈣镇财务收支按月公开;
㈤涉及本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工程招投标情况、政府采购项目及涉及行政审批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
六、公开地点
㈠工作职责,在各办公室办公场所公开;
㈡政务公开事项,在镇政府门口的政务公开栏公开;
㈢办事公开事项,在镇办事大厅公开栏公开;
㈣对内公开有关内容,在镇会议室公开栏公开或通过其它多种形式公开;
㈤对外公开的内容同时在网站进行公开。
七、措施要求
㈠加强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徐夏平任组长,林世灵、郑达忠、朱启强任副组长,潘寿力、陈强、赵崇斌、黄开宏、倪青法、颜智勇、吴妙德、郑通喜、陈小美、阮小秋、黄金顺、王夫德、吴巍峰、林明珠、王华、阮剑锋、陈天喜、应黎华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颜智勇兼主任。责任明确到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㈡狠抓落实。各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完善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把全部内容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镇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办公室的绩效考核,严格考核奖惩。
㈢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方针。政务公开不能回避矛盾、回避问题,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反对搞假公开、虚公开,反对应付群众、走过场。
㈣强化监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由人大、纪委、政协等方面人员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实施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听取意见和要求,提出监督意见。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子信箱、监督电话,认真收收集群众意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出台政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对政务公开工作不认真落实、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搞假公开、虚公开、不公开、欺上瞒下的,要追究责任。
㈤注意结合。把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同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结合,同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同反腐倡廉相结合。
八、总体安排
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从2004年5月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5月8日至25日)。调整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拟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宣传活动,为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㈡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至6月20日)。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编发工作简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㈢规范完善阶段(6月21日至30日)。各办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巩固提高。
㈣总结提高(7月1日至15日)。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深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