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水利局关于玉环县入河排污口调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县水利局制定的《玉环县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六月三日
玉环县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方案
玉环县水利局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一、调查依据及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全县开展入河(含湖库)排污口调查工作。
调查结果将作为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实施入河排污口同意审核制度的依据。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在调查与收集资料时,应尽可能准确、详细,明确排污口设置的时间、地点、排污水量、主要污染物类型以及排污运作情况等。
二、调查对象和时间
调查对象:直接排入我县境内河道等水域(含湖库)的工矿企业、宾馆饭店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点源的排污口(包括已经过排污申报登记的和未经过排污申报登记的)。
调查时间:2004年5月—2004年7月底。
三、组织形式及分工
本次调查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资料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各镇乡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外经贸局等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四、调查内容
(一)排污口调查
本次排污口调查以普查为主,对管辖区域内的水域进行排污口普查,内容包括排污口所在的位置、数量、设置时间、污染物排放方式、污废水排放量、污废水性质以及污废水排入的河流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1、调查方法:
(1)自备水源取水的单位,应以取水许可登记的材料为基础进行排污口调查,并以取水量与排放水量的关系对废污水排放量进行核实。
(2)由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的企事业单位,应以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的用水情况为基础进行调查。
(3)分散型的家庭作坊式的排污口,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调查,可视作一个排污口统计估算。
(4)调查可充分利用已有的污染源调查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合理性分析,确定其主要的排污口以及入河的污染物负荷量。
2、排放口位置:一般以出厂的污水排放口为基准,应明确其入河的排污口地理位置,同时采用卫星定位仪GPS(或五百分之一地形图)确定其经纬度;有条件的,用数码相机拍摄排污口图片。
3、排入河流:平原水网区,排入河流应指明骨干河流或者其支流的河名;确实难以指明的,可以填报在图上能找到的、有河流名称的三级或二级支流。
(二)流域基本情况调查
对本次调查范围内的水系,要进行基本情况的调查,主要包括水系的流域面积、人口、社会经济状况、产业结构情况、农业耕作方式、上游水系情况等。
(三)排污口核实
根据入河排污口调查结果,对重要排污口进行水量水质监测,监测排污口和监测项目视调查结果再行确定。
五、调查结果
排污口调查的成果包括图、表、文字报告。要编制排污口登记卡(详见附件1);排污口登记汇总表除按书面文字形式填写外(详见附件2),还需制作电子版。调查结果由县水利局分析、汇总和审核后上报。图表按说明要求填制(详见附件3)。
附件:1.排污口登记卡
2.排污口登记汇总表(一)、(二)
3.图表填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