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人劳社〔2009〕60号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廉情预警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办、县纪委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0日印发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廉情预警机制建设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工作目标。及时了解掌握全局各科室及其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对廉情预警信息进行综合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提醒,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爱护和保护干部,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
二、实施范围
廉情预警机制建设由局监察室(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适用本办法。
三、工作内容
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包括廉情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运用和测评五部分,建立健全以“一点二员三色”为重点的预警工作机制。“一点”,就是设立廉情预警信息直报点;“二员”,就是聘请廉情预警信息员和观察员;“三色”,就是根据评定的廉情等级分别发出绿色、橙色和红色预警。
(一)廉情预警信息收集
廉情预警信息收集是指通过建立严密完善的信息收集网络,构建广泛畅通的信息收集渠道,运用科学合理的信息收集方式,发现、获取并传递有关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信息。
1、廉情预警信息收集的内容和范围
(1)社会公众对人劳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2)干部群众对人劳部门在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上的反映;
(3)干部群众对人劳部门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效能建设、作风建设上的反映;
(4)重大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改革措施出台后的反响和评价;
(5)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过程中反馈的问题;
(6)局重大决策、关键科室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7)案件回访中发现的问题;
(8)局有关物质采购、车辆管理、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
(9)有关人劳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的其他情况。
2、建立廉情预警信息收集网络
(1)建立廉政监察点。廉政监察点由局统一选点,报县纪委备案后,在基层劳动保障管理所设监察点,建立廉情预警信息直报点。
(2)聘请行风监督员,建立廉情观察员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民主党派、群众代表及有关专家学者担任行风监督员,建立廉情观察员队伍。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会议,专题听取他们对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的意见和建议。
3、创新廉情预警信息收集方式
(1)信息民调制度。定期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网上调查等方式就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事项进行调查。局办可自行开展调查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调查,并通过热线电话、网上对话等方式直接听取民众心声,了解社情民意。
(2)廉情检查制度。注重从各类检查中收集廉情信息,从典型案件的查处、党风廉政检查、责任制重点工作督查及各项执法(效能)监察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中,及时了解掌握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3)座谈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邀请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老同志、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农村和社区居民代表等,及时了解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4)民主评议测评制度。通过满意机关评议、行风民主评议、公述民评等途径,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5)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分析、汇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廉情动态。
(6)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走访所联系的乡镇(街道)、人劳社保相关部门以及行政村(社区)、企业、民主党派人士等,直接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
(7)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局每半年将办结的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案件办理的公平性、公正性,掌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8)重大决策、关键科室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制度。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廉政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对重大决策、关键科室和关键岗位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
4、拓宽廉情预警信息收集渠道
局办公室要加强与执纪执法和监督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廉情预警信息共享。
(1)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及时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不定期召开纪检、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市局分管人事领导及职能科室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重点就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措施。
(3)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局办公室要及时联系县纪委、市局纪检监察室,要经常沟通,互通情况;及时掌握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情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二)廉情预警信息分析
廉情预警信息分析是指对收集的廉情预警信息进行整理、甄别、鉴定和剖析,审验信息的真实性,剖析问题发生的性质和根源,研究解决办法。
1、建立健全综合分析机构
建立廉情预警信息分析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办公室主任为廉情预警信息分析员,定期对各科室、关键岗位、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汇总材料,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健全专题分析制度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重点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报交流一个时期内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动向,共同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及其发展趋势,研究制订工作的方向、目标和完善的制度措施。
(2)建立健全信访投诉专题分析制度。会同县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召开信访投诉分析会议,对一个时期内涉及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信访投诉件进行专题研究分析。
(3)建立健全廉情预警信息专题分析制度
局党组每季度召开廉情预警信息专题分析会议,对从各渠道收集的廉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综合和整理,研究对策。
3、建立廉情预警信息库
将收集的廉情预警信息和分析材料及时收编入库,进行规范化、动态化、实时化管理,充分发挥廉情预警机制的综合功效和作用。
(三)廉情预警信息反馈
廉情预警信息反馈是指将经过整理、分析后的廉情预警信息,根据不同情况,对信息涉及的对象进行反馈处理,并供有关领导及决策机构参阅。
廉情预警信息反馈的对象主要包括廉情预警信息涉及的单位或个人、社会公众和领导决策机构。反馈采取口头或书面、公开或内部的方式。廉情预警信息由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对象反馈。
1、向单位或个人的反馈
(1)廉政谈话。对涉及存在一般性、苗头性问题或有轻微违纪行为、群众反映较多的科室和党员干部,由局党组或办公室对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和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2)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3)信访通知书。对信访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或属于廉洁自律范围的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以及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发出信访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检查和整改。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询问书和督办通知书。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和人员,向该科室主要负责人发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询问书》和有关工作督办通知书,督促其落实有关工作。被函询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5)监察建议书。对发现的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制度不规范的科室或人员,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纠正问题。对查纠不力或整改不彻底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向社会公众的反馈
(1)内部通报。对一个时期内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或可能诱发不廉洁现象和腐败问题的,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批评教育,警示提醒。
(2)媒体公开。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可视情在媒体上公布公开。
3、向领导决策机构的反馈(汇报)
对廉情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就一些重要问题即时或定期编写廉情预警信息专报,供有关领导和决策机构分析参阅。
(四)廉情预警信息运用
廉情预警信息运用是指通过对廉情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把握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预警,并研究制定解决的具体措施。
对廉情预警信息结果运用包括开展廉情指数测评发布、实施廉情预警分级管理及科学作出工作部署等。廉情预警分级管理实施蓝、黄、红三色预警,并明确相应的处置预案。
1、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规定情节轻微或存在群众议论、反映较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启动蓝色预警,处置预案包括:
(1)对单位责任领导和个人进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
(2)发出预警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3)责成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规定情节较重及蓝色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黄色预警,处置预案包括:
(1)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
(2)扣除责任人员年度考核10%奖金,责任人员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
(3)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加大力度进行整改;
(4)责成对科室全体人员进行专题教育。
3、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规定情节严重及黄色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启动红色预警,处置预案包括:
(1)对分管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3)发出督办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
(4)扣除责任人员年度考核30%奖金,责任人员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
(5)实施责任追究,对违纪人员进行查处,记入干部廉政档案。相关责任人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廉情预警信息测评
廉情预警信息测评每年进行一次,邀请县人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协和市局党委相关领导及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食品药品监管相对人,对分局廉政预警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测评,听取各界代表对局廉政预警机制建设上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方法,促进廉政预警机制良好运行。
四、工作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构建廉情预警机制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也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廉情预警机制,发挥其在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反腐倡廉工作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更好地保护和爱护干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推进满意机关建设。要深刻领会构建廉情预警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廉情预警机制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把建立廉情预警机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局办公室要进一步理顺内外部关系,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廉情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和运用等配套制度,保证廉情预警机制正常有效运行。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实践探索,创新形式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切实有效地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
(四)严格纪律,规范运行。党员干部接受廉情预警,必须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实施廉情预警,应当把澄清问题与帮助改正错误相结合,把强化监督与营造创业创新的宽松环境相结合,注重社会综合效果;必须与一般性思想教育区别开来,讲究针对性和权威性;必须防止以廉情预警代替纪律处分,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