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人劳社〔2009〕71号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要求对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给予补助的请示
玉环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工作的意见》(台政发〔2009〕9号)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并结合当前的经济环境和本县的具体情况开展技能人才工作,1-9月份我县技能培训鉴定已完成培训1万多人,经鉴定合格的人数为8571人,其中高级427人,技师105人。
2009年,市对县考核指标为:技师195人;高级工750人。
按照玉政发〔2009〕30号文件精神:对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技师分别给与800元、1000元的补贴。往年培训鉴定经费来源:企业自付占30%,职工培训专项经费占70%。受金融危机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经局研究决定,技师贴补1500元。因补贴产生的费用不足部分请县委人才办给予补助10万元(200人×500元),望给予批准!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技能人才 经费 申请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