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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玉政教督[2009]6号
关于呈报我县学前教育的督导调研报告
玉环县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我县学前教育的督导调研报告》材料呈上,请审示。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我县学前教育的督导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学前教育现状,加强和改进学前教育工作。今年6、7月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调研,分赴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县中心幼儿园及42所小规模幼儿园考察管理和办园情况。在调研基础上,我们对全县幼儿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学前教育建设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1、幼儿教育普及程度
截止2008年底,全县户籍3-5周岁幼儿数14256人,在园幼儿13810人,入园率96.87%。基本实现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
2、园舍建设
全县共有幼儿园202所。其中省一级幼儿园1所,省二级幼儿园3所,县等级幼儿园17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86所,占92.08%。民办幼儿园之间环境优劣差距较大。比较正规的有30所,利用厂房、民居、商业用房建筑改造的有120所。家庭作坊式办园十分明显,一些使用自家生活用房墙上挂起小黑板当作教室,还有一些使用老房子,无法通过建筑质量检测,消防通道没有或不规范,厨房面积不够,难以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幼儿园规模布局
全县各幼儿园广泛分布在城区街道、各乡镇村落。位于县镇的有128所,村落的有74所。幼儿园规模在12个班480人以上的有8所,其中5所集中在城关,还有陈屿、楚门镇、清港镇中心幼儿园各一所。其余都是小规模民办幼儿园,据统计,规模在3个班70人以下的幼儿园有87所,占全县的43.07%,主要分布在五大集镇的城乡结合部。全县各乡镇幼儿园规模情况如下表:
|
城关 |
坎门 |
陈屿 |
楚门 |
清港 |
沙门 |
芦浦 |
干江 |
龙溪 |
鸡山 |
海山 |
合计 | |
|
幼儿园数 |
61 |
44 |
22 |
23 |
31 |
5 |
4 |
3 |
7 |
1 |
1 |
202 |
|
班级数 |
328 |
170 |
86 |
109 |
105 |
16 |
23 |
17 |
24 |
5 |
3 |
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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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班210人以上幼儿园数 |
11 |
7 |
3 |
5 |
2 |
1 |
2 |
1 |
1 |
0 |
0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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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班70人以下幼儿园数 |
22 |
19 |
13 |
6 |
21 |
2 |
0 |
0 |
3 |
0 |
1 |
87 |
4、师资队伍建设
几年来,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积极的变化,如学历层次和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保教幼儿的能力明显增强。但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状况不容乐观,全县共有幼儿保教人员2237人(其中教师1549人,保育员658人,保健员30人)。幼儿教师本科学历76人,专科学历476人,中专学历475人,高中学历415人,初中及以下学历107人,教师学历合格率35.64%。具有幼教专业(含职教幼师)973人,占专任教师的62.82%。教师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85人,持证上岗率18.40%。教师中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37人,小学一级的106人,小学二、三级的20人,未评定职称的1386人,占89.48%。
二、存在问题
1、政府办园责任弱化
前些年,政府对举办幼儿教育责任的认识比较模糊,客观上是因为首先抓的是义务教育,把幼儿教育推向社会,有些乡镇中心幼儿园被承包或直接卖给了个体办园者,村办幼儿园基本上由原先的集体办园转化为私人办园。一些乡镇中心幼儿园与辖区内的其他幼儿园存在利害冲突,彼此竞争。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指导、管理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政府对幼儿园统一管理力度大打折扣,政府办园责任严重弱化。
2、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幼儿教育办学机制灵活多样,需要乡镇和有关部门协同管理的成分很多。目前产生的一些问题大多与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有关,由于实施了“以县为主”教育管理新体制,教育经费与乡镇财政脱钩,镇乡投资举办中心幼儿园积极性降低。幼儿教育管理力量簿弱。全县200多所幼儿园,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只有两名同志管理,尽管在乡镇中心校设有幼教专干,往往身兼数职。这样的管理力量难以有效履行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更无法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政策措施。
3、幼教经费投入不足
政府参与举办幼儿教育比重过低,投入明显不足。我县公办幼儿园仅县中心幼儿园一所,至今还不是完全由政府全额拔付办园经费的幼儿园。县财政在学前教育投入的经费仅仅是解决了公办教师的人头经费,乡镇对学前教育投入几乎没有,有的也只是在节日进行慰问。至于园舍建设、配套设施、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等完全靠幼儿园从学费里解决。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幼教事业的发展。
4、师资整体水平不高
据统计,全县非公办幼儿教师1486名,占95.93%,这些教师没有明确身份,没有纳入教师序列统一管理,而是由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建档代理或幼儿园自管。我县幼儿教师整体素质较低,学历层次不高、持证上岗率更低,严重制约了幼儿保教质量的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偏低,教师的社会保险除乡镇中心幼儿园外其他幼儿园几乎没有投保。教师月工资最低750元,平均月工资1100元。由于工资低,工作压力大、时间长,任务繁重,导致幼儿教师队伍极不稳定。
5、办园层次普遍较低
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在总体上还处于一个较低层次。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仅有3所评为省二级幼儿园,8所未经等级评定。因此,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规范化建设是当前我县幼教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民办幼儿园大多由民居改造而成,办园条件先天不足。我们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和准办标准,全县至少有120所幼儿园将面临停办。另外,据2008年底统计,在我县就读的学前教育外来民工子女有10660名,这也是为什么在我县五大集镇城乡结合部有81所规模在3个班70名以下的幼儿园能够生存的主要原因。虽然这些幼儿园基本上满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低水平入园需求,但却严重影响了我县幼儿教育整体办园水平的提高。
三、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落实政府部门责任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事关一个人一生发展的起始教育和奠基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应当深入认识和重新定位幼儿教育的性质与重要地位。明确学前教育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定而牢固地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并加以重视和推进。切实提高认识,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建议把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纳入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2、加强领导,完善幼教管理体制
学前教育体制可以也应该多样化,这就意味着政府及教育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强化政府行为。完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教育部门主管的领导管理体制。建议建立由县政府负责人任组长、教育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检查制度。代表政府对学前进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强化主管意识。健全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办事机制,配足学前教育行政专职人员和教科研人员。在五大集镇配置学前教育专职干部,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建立学前教育行政领导、管理视导和业务指导网络。学前教育行政领导网络由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乡镇政府、村居“两委会”组成。管理视导网络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乡镇学前教育专干、乡镇中心幼儿园组成。业务指导网络由县教育局教研室、县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组成。乡镇中心幼儿园作为网络中间环节,在幼儿教育中处于特殊地位,要真正发挥骨干和辐射作用。
3、加大投入,促进均衡公平优质
从根本上说,幼儿教育的发展取决于政府的投入,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已使政府具备了填补幼儿教育财政投入的能力。一是将幼儿教育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幼教发展,并做到逐年增长,在当前幼儿教育事业经费应达到全县教育事业经费的3%以上。二是建立幼儿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县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列入预算,规范的民办幼儿园按等级和在园儿童数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同时建立贫困生救助机制,对困难群众子女入园进行资助。三是明确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投入机制。乡镇中心幼儿园是我县幼儿教育的核心机构,体现政府办园的窗口,负责管理和指导全乡镇的幼儿园。因此,必须坚持乡镇中心幼儿园由政府举办,县财政投入,乡镇政府决不能通过出卖或转让来推卸包袱和责任,对已出售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不能达到省二级标准的园名应予收回,同时县教育局应采取与中小学建设和管理的同等政策来推动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发展。
4、完善政策,建设优质师资队伍
我县幼儿园教师的主体是非公办教师,其地位、待遇和整体素质如何将直接影响幼儿教育的质量。为此,加强对非公办幼儿教师队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幼教师资队伍,是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建议首先从乡镇中心幼儿园师资队伍规范管理做起。一是理顺人事关系。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应由乡镇中心校任命,报县教育局备案。按照省颁发的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核定编制数。加大力度,增加幼儿教师考录人数,充实乡镇中心幼儿园师资力量。对在岗幼儿教师,应鼓励和组织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继续从事幼教工作。二是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受聘教师必须签定聘用合同,并建立社会保险和职称评定制度。三是做好岗位培训。开设园长提高班继续实施岗位培训,同时要把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统一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保教能力。
5、编制规划,确保布局合理有效
一是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政发[2008]81号)提出的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要求,尽快制定《玉环县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及各镇乡配套规划。依据县城、镇乡和社区总体规划,扎实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工作,使我县幼儿园布局调整更加合理科学。二是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在充分征求乡镇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把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园网布局调整的突破口,并以此带动我县整个幼教事业的跨跃式发展。当务之急是面对问题,突出重点,加快楚门、陈屿和沙门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以满足社会对优质幼儿教育的迫切需求。三是坚持城市小区的配套建园政策。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实施农居工程过程中,要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同步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在土地出让时,应把幼儿园的配套设置作为前置条件,责令土地开发商同步实施配套幼儿园建设。幼儿园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改变其用途。
6、注重监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建立幼儿园教学的基本规范。严格执行2001年9月试行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保证幼儿园生活、运动、游戏和学习四类活动时间的合理配比和平衡安排。定期组织专家对幼儿园,特别是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课程安排、教学内容、保教质量等进行督查,防止幼儿园教学小学化、洋化、应试化倾向。加强宣传,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年检情况,引导幼儿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自觉把孩子送到合格幼儿园。二是提升幼儿园园本研修水平。组建幼教共同体,以多种形式促进双向交流,确定中心园的具体结对对象。三是狠抓幼儿园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幼儿园门卫、危房报告、消防安全、食堂卫生、卫生防疫、幼儿接送车、园内安全定期检查等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幼儿园在强化内部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要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紧密配合,探索建立安全联防工作机制,做到上下配合,齐抓共管。
主题词:教育督导 学前教育 调研 报告
抄 送:市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
县消防大队,各镇乡人民政府,县中心幼儿园,
各镇乡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杜惠玲副县长,各位督学,
各镇乡幼教专干。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印发
(纸质印发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