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2009]61号
玉环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离退休教师
医疗费报销办法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乡(街道办事处)中学、中心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乡镇教管会撤销后,离退休教师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出现了新的问题,为理顺关系,经研究决定,对离退休教师相关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做进一步的明确。
一、退休教师自负医药费报销办法:退休教师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原有的公费医疗办法执行,自负部分按照玉教【2007】46号《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师医药费补助制度的通知(试行)》执行。
二、退休教师转院及护送人员有关费用报销办法:退休教师转院及护送人员有关费用报销根据玉老干退(2004)第1号(玉环县老干部局给县人大退休干部学习组的信访答复件)执行(见附件),到所属学校报销。
三、离休教师医药费报销办法:县属学校的离休教师医药费报销根据原办法继续在所属学校报销,原来在乡镇教管会报销的离休教师根据原办法到所属学校报销。
四、所需经费来源:以上相关费用先从所属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年末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追加。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玉老干退(2004)第1号
县人大退休干部学习组:
你们关于“请求恢复退休干部转院护送人员有关费用报销的报告”信访件,由县信访局转来,已经收到。为此,我们就你们提出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退休干部转院治疗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照执行。令人难以理解一说,进行了研究。我们认为,我县现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干部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住院陪住人员费用报销规定没有变。
一、玉财预(1990)186号文件“凡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期间,一般应由医院进行护理,不需要派人陪住。如果情况特殊,根据医院要求,并由组织决定派人陪住的,包括其家属,仅限于一人,其陪住费、市内交通费,夜餐补助费等可在单位公务费中报销。非医院的要求,未经组织同意的一切陪住费用概由个人自理”的规定,到目前还尚在执行。
二、玉人劳社(2002)20号文件《玉环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四)小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也在执行。
中共玉环县委老干部局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一日
抄送:县信访局、沈宛如副书记
主题词:离退休教师 医疗费 报销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