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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城执发〔2009〕37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9年7月20日
主题词:城管执法 廉政 建设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市建设规划局,县作风办,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发
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台建规党组〔2009〕5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人民满意机关”创建,结合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塑造“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城管队伍形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城管行政执法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落实“一岗双责”
1、健全领导体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领导组织协调、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建立纵向到底的领导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实行定期汇报、检查。局党组每年两次听取局班子成员、各科室(队)落实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一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开展一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并半年度进行总结交流。
2、建立责任捆绑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局班子成员到各科室(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捆绑。一般干部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科室(队)负责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各科室(队)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局分管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局分管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局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3、实行专项考核。采取过程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各科室(队)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专项考核。各科室(队)负责人在年终工作考核时,要向局纪检组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有关科室(队)要及时整改,并上报结果。对于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4、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及时、真实记录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表现,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接受廉政教育、廉洁从政、重大事项报告、信访举报核查等情况,并把廉政档案与提拔任用干部、技术职称聘任、评先评优挂钩,落实提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廉政教育
1、开展主题教育。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或存在的问题,坚持自我教育、经常教育为主,每年部署开展主题教育。自今年6月份开始,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一段时间,开展“透过案件看腐败代价”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剖析身边案例,开展讨论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觉性。
2、突出警示教育。经常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定期邀请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的同志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纪”教育,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身说法教育,旁听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以活生生的案例教育、警醒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同时,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加强从政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道德风尚,以正面典型感染人。
3、注重廉政谈心。建立健全廉政谈话、谈心制度,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提出廉政要求。具体做到“六个必谈”:即新提拔任用和转任重要岗位时任前必须谈话,新进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岗位廉政谈话,有信访举报反应的必须及时进行信访谈话,重要节日来临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重岗重职干部开展一次年度提醒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
4、拓宽教育渠道。争取尽快建成城管行政执法局网站,努力开辟在线教育片、廉政格言警句、廉政体会文章、党纪政纪解读等专栏,每月更新内容。开展“廉政建设大家谈”活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轮流谈廉政建设体会,每年不少于1次。在廉政教育对象上,要从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向干部家属、局属单位负责人延伸,努力营造廉政从政的良好环境。
5、建设廉政文化。通过制作廉政公益广告、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推荐廉政格言警句等多种载体,丰富廉政文化的活动内涵,延伸廉政教育触角,扩大廉政文化建设阵地。
(三)推进“制度治局”
1、开展权力清理规范。本着“规范、分解、制约、透明”的原则,对依法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及非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处罚、各项规费的减缓免以及其它管理监督权,重点对备受群众关注、年办理量较大、容易引发腐败行为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努力建立起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
2、抓好制度完善、落实。结合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按照管用、有效的要求,对已经失效或者政策变化不再执行的制度予以废止,对有存在必要但有明显缺陷的制度进行修订,对急需规范的重新出台制度。定期开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制度不执行、不落实的,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3、开展干部定期交流轮岗。从保护和锻炼干部出发,有计划地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重点是对在同一岗位连任时间较长的科室(队)负责人、重岗重责工作人员,并明确交流轮岗年限,建立到期需轮岗、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轮岗制度,减少因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而积聚的“权力风险”,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四)加强内外监督
1、推进政务公开。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规范,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局中心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监察,促进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对各科室(队)要经常性开展效能监察,实行违反效能规定告知单制度,及时纠正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同时充分发挥城管义务督导团、城管顾问在行风效能监督中的积极作用。要重视关键岗位重点监督、绩效考评,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探索廉政和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公开投诉电话,并在城管行政执法网站设立“城管便民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重视案件查处工作。要结合业务工作、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注意发现一些动态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组织查处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重视信访举报,主动做好查办工作,通过查案、教育、警醒干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齐抓共管。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民满意机关”创建、行风建设及其他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坚持“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其他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树立榜样,作出表率。
(二)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班子成员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落实,对因不负责任、失职、失察造成不良影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严格奖惩,接受监督。把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民主测评,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