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校,成技校,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全县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的函》(玉公消[2009]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消防排查情况,认真彻底的进行整改。民办学校自行完成整改任务,其余学校的灭火器配备不足和失效等情况,由学校自行落实整改;安全疏散通道不足由我局在今年暑期统一进行整改。各校必须在5月14日前整改完毕,届时,我局将会同消防部门再次进行检查,希接到通知后,抓紧落实整改工作,以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关于全县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的函
二O一O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学校 校舍 消防安全 整改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