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近年来,我县中小学生溺亡事故频发,尤其是2007年至2009年,溺亡学生占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比例均高达70%以上。目前天气转热,加上梅季、汛期临近,雨水充足,河湖涨满,为了进一步加强防范教育,切实减少溺亡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对学生的防溺安全教育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学生的意外死亡不仅造成一个家庭的悲剧,也带给全校师生痛苦的记忆,干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学校(幼儿园)要站在以人为本和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防溺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防溺教育工作作为近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近几年引发的溺亡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对学生的防溺安全教育,确保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形式多样,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防范措施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力争形式多样,措施得当,持之以恒,行之有效。
一要加强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防溺“八个一”宣传活动,即拟订一份详细的防溺安全教育计划,组织一次防溺安全教育动员会议,开好一次防溺教育主题班会,出好一期防溺教育黑板报、宣传挂图专刊,开展一次防溺征文比赛,联合有关部门举行一次防溺教育专题报告,印发一份《“防溺教育”告家长书》,举行一次防溺签名活动等,深入开展防溺安全教育专题活动,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要加强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要求,严格“六不”游泳纪律,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危险地段的水库、山塘、河道等地游泳戏水。同时各学校要积极做好防溺“两巡查”,一是组织一支隐患巡查队,对校园内各类河水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危险区域要安装防护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附近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所有水库、山塘、河道的危险地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报教育局汇总后再报送水利部门,由水利部门在大坝和通道等醒目处设立“水库库区禁止游泳”、“此处危险、禁止游泳”等警示标志,设置防护栏等工程设施。二是要组织一支防溺水安全巡查队,由学校安全员负责,组织好人员在午间、傍晚等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周边水库、山塘、河道等处的巡查,一旦发现学生私自下河,要立即阻止,并及时向学校汇报,做好相关记录,进行批评教育。
此外,学校在防溺安全管理中还要突出“三重点”,即抓住重点教育对象(民工子弟学校、幼儿园等)、突出重点防范时段(午间、傍晚、周末、节假日)、注意重点事故水域;要进一步强化一日常规管理和未到校学生的跟踪追查制度,发现学生不在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迅速组织寻找。
三要加强督查。教育局将成立防溺水专项督查组,督查组组长由局长姚碧松担任,陈高锋、蒋素琴、王德才、林启根、吴旭宝任副组长,林基、林海冰、周朝敏、徐朝晖、林亨本、叶小彬、庄廷高、江德海、朱李琴、林崇礼、詹志山、黄苏良、蒋瑞梁为成员,并于5月中下旬对各学校进行防溺水教育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学校防溺安全教育制度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宣传教育有无落实、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重视学生防溺水教育、工作不落实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各校要在5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送交基础教育科。
三、多方协作,努力增强防溺教育的系统性
要建立健全由学校、相关部门、家长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形成各时段、多层次、全方位的防范网络,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防溺教育。
一是要密切与家长配合。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和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加强学校(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父母在安全教育中的作用;父母在外的,要提醒其他监护人履行职责。学校要督促班主任在暑假期间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提醒家长教育孩子防范溺水事故,提倡父母陪同子女游泳。
二是要密切与社区、村委会配合。城区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儿童的“防溺工作”。农村学校要主动争取村委会的支持,因地制宜,利用农村广播、宣传窗等资源,对家长和学生进行防溺安全教育。
三是要密切与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配合。各学校(幼儿园)应主动协调与水利、防汛、公安、交通、库区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关系,有条件的可聘请一些游泳安全义务巡视员或监督员,经常检查河边、水库边、水塘边等处设立的游泳安全警示牌是否完好,如有损坏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予以维修更新。
四、明确责任,提高对意外事故的处置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收集、通报、反馈信息,提请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管理。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施救措施,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对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伤亡的,要坚决追究学校(幼儿园)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通知,望各校(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积极做好防溺安全工作。
附件:学校防溺安全工作督查表
玉环县教育局
玉环县水利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学校防溺安全工作督查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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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检查方式 |
自查情况 |
督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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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安全工作计划 |
成立学校防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防溺安全工作具体安排和制度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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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宣传教育活动 |
1. 拟订一份详细的防溺安全教育计划 2.组织一次防溺安全教育动员会议 3.开好一次防溺教育主题班会 4.出好一期防溺教育黑板报、宣传挂图专刊 5.开展一次防溺征文比赛 6.联合有关部门举行一次防溺教育专题报告 7.印发一份《“防溺教育”告家长书》,并收回家长回执单 8.举行一次防溺签名活动 |
查看资料 师生座谈 查活动记录 家长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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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安全教育管理 |
1.严格“六不”游泳纪律 2.组织隐患巡查队,对校园内及学校附近各类河水区域进行彻底排摸,危险地段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报送教育局,并在午间、傍晚等重点时段对学校周边水库、山塘、河道等处加强巡查,做好安全记录 3.强化一日常规管理和未到校学生的跟踪追查制度 |
师生访谈 查安全记录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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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应急预案 |
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溺应急预案,加强可操作性 |
查看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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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问题 |
主题词:经费 计划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县府办,县安监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