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的准备工作。同时,“五?一”长假和上海世博会将至,请各校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单位的防盗安保工作,并立即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排除隐患。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浙江省教育厅
浙教电传〔2010〕69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意见》(浙委〔2009 〕88号)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一系列部署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0 〕1 号)要求,决定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即时起至5 月底。其中4 月底、5 月初为学校自查,5 月上旬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全面检查,5 月中下旬我厅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责任的分散和落实情况;
(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四)校舍、消防、卫生等校园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五)学生接送车(重点是小学专用校车)的安全管理情况;
(六)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七)校园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情况;
(八)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状况。
三、检查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紧密联系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有效地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精心组织人员全面进行督查。对检查出来的校园安全隐患要集中研究,尽快排除。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分析、及时研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于 5 月5日前将此次检查总结报告书面报设区市教育局,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于5月10日前报我厅基教处(联系电话、传真:0571-88008823 )。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教育部基础一司,省安委会办公室,杭州外国语学校,浙师大附中。
附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
市、县(市、区)教育局: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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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数(所) |
检查学校(所) |
学生接送车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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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用校车的小学校(所) |
小学专用校车数(辆) |
7月1日后继续使用的校车数(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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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
应急预案制订、演练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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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制度师生知晓率(%) |
校园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到位或不到位) |
已制订完善预案的学校数(所) |
已开展应急演练的学校数(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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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检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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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机制建立情况(有或无) |
校园安全台帐情况(有或无) |
排查出的安全 隐患数(处) |
已整改排除的 隐患数(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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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卫生 工作检查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印发
(纸质印发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