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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玉环县司法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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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司〔2010〕26号            

         

关于印发《2010年玉环县司法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中心、直属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玉环县公证处:

  现将《2010年玉环县司法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抓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县司法局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0年玉环县司法局重点工作

责任分工抓落实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今年全县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局班子研究决定,实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抓落实活动。根据工作分工,应玉林局长为2010年县司法局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各自分管与联系重点工作的责任人,有关科室、下属单位为责任单位,实施责任分工抓落实。

  一、队伍建设方面:

  1、开展“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以“强责任、严纪律、树形象”为主题的司法行政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利用周一学习夜、集中教育、局务会议等载体,将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分阶段进行,通过强化责任教育、强化纪律教育、严格行为规范,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政治鲜明、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精干的崭新形象。

  责 任 人:应玉林  陈 彬

  牵头单位:政工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直属司法所  各下属单位

  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队伍素质。增强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责任、严纪律、树形象,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提高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认真贯彻《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出台《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级分类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人:应玉林  李向阳  游国文  林勤英  陈 彬

  牵头单位:政工科  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直属司法所  各下属单位

  二、普法依法治理方面:

  3、对镇乡(街道)、部门进行“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以考核验收为契机,对镇乡(街道)、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查漏补缺。

  责任人:游国文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4、做好省、市对我县“五五”普法验收的准备工作。对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充分挖掘“五五”普法工作的新亮点、新经验,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汇总建档工作,制作“五五”普法宣传画册和影像资料,迎接省、市考核。

  责任人:游国文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5、对各类重点对象进行专题讲座。以“普法大讲堂”为载体,深化三项普法活动,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圆满完成。

  责任人:游国文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6、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与经贸、工商、税务等单位共同出台创建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诚信守法。与玉环经济开发区联合开展企业宣传培训活动。

  责任人:游国文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7、成立县法制宣传艺术团。以法制文艺演出的形式,在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开展巡回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人:游国文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8、开展“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营造全县学法用法氛围。

  责任人:游国文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9、进行“六五”普法调研,为开展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准备。

  责任人:游国文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10、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工作站。举办外来务工人员党组织、党务工作者法制培训班,在此基础上,依托外来流动党员服务站建立普法工作站,着力发挥党务工作者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方面的作用。

  责任人:游国文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11、推进重点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与县依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注重发挥普法通讯员、联络员的作用,办好《玉环法制》报、“333说法”电视专栏和玉环普法网。

  责任人:游国文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三、人民调解方面:

  12、建立、完善相关调解组织。做好县人民调解中心人员选调、工作机制完善、场地落实等筹备工作,尽快举行中心挂牌仪式;做好沟通、协调,落实好办公场地、人员等工作,成立诉调联动调解办公室;以办理县人大《关于建立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并落实省政府令》议案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县卫生局的协调,完成医患纠纷调解组织的调整与完善。

  责任人:李向阳

  牵头单位:基层工作管理科

  责任单位:政工科

  13、做好“环沪护城河”相关维稳工作。在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部署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按要求逐月抓好落实,确保我县在“世博会”期间社会稳定。

  责任人:李向阳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管理科

  14、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与村居(社区)、乡镇(街道)等调解组织的联系,做好个案指导与帮助;举行全县大型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组织调解骨干外出开展封闭式培训。

  责任人:李向阳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管理科

  15、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继续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级评定;制定《村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

  责任人:李向阳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管理科

  16、建立县人民调解人才库。加大与乡镇、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力度,建立县人民调解人才库;实行流动人口协管员、信访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综治工作人员“四员合一”。

  责任人:李向阳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管理科

  四、司法所建设方面:

  17、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按照“年初培育、年底达标”的要求,加强对司法所工作制度等方面的指导,力争今年使两个直属所达到创建要求。

  责任人:李向阳

  牵头单位:基层工作管理科

  责任单位:直属司法所

  五、社区矫正方面:

18、实施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实行日值班汇报制度(4月10日—11月5日),重点加强对上海周边地区异地委托管理对象的考察,确保“世博会”安保工作“四个坚决防范和杜绝”目标的顺利实现。

  责任人:李向阳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指导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司法所  直属司法所

19、深化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实施社区矫正“五大工程”,着力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体系、落实执法保障”七个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人:李向阳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指导中心

  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司法所  直属司法所

20、出台《玉环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从建立工作机制和日常管理两大方面对乡镇(街道)矫正办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分等级考核,进一步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责任人:李向阳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指导中心

21、建立全县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加快建立全县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开展行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我县社区服刑人员的公益劳动考核,并为两劳归正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场所。

  责任人:李向阳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指导中心

  22、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GPS手机定位系统,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对矫正对象日常动态的掌控,提高管控能力,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人:李向阳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指导中心

  责任单位:直属司法所

23、筹备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和“以会代训”等方式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

  责任人:李向阳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指导中心

  六、法律服务方面:

  24、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全县各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引导法律顾问以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合同、协议以及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方式,积极为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责任人:陈彬

  牵头单位: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科法律援助中心 直属司法所

  各下属单位

  25、推进法律服务企业发展、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法律服务政策措施;引导法律服务有序介入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成立“法律服务指导处”派驻规模企业,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经营管理,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

  责任人:陈彬

  牵头单位: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下属单位

  26、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整体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自查和建章立制工作及违法违规的查处工作。推进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质的提升和量的扩大。开展公证执业情况检查,确保不出假证、错证。

  责任人:陈彬

  责任单位: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

  27、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高参与处理政府“涉法、涉诉”事件的能力。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协调;配合做好“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引导广大法律从业者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配合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接访活动。

  责任人:陈彬

  牵头单位: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

  28、建好法律服务中心平台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中心的运作程序,推进司法行政职能资源的有机整合,着力构建法律服务集群体系和协作机制。解答法律疑惑,办理相关法律业务,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把窗口建设成“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的平台。

  责任领导:林勤英  陈 彬

  牵头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各下属单位

  29、全面启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浙司办[2009]1号《关于加强我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在硬件设施增添的基础上,完善中心值班人员网上人才库,将法律援助案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纳入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查询、网上统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办公信息化水平,优化法律援助服务。

  责任领导:林勤英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30、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向社会公开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网络作用,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对涉法上访、环境污染、重大群体性讨薪等涉及民生和稳定的案件,开启“绿色通道”;深化“一站式服务”,组织知名律师积极参与办理,保证质量,加大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

  责任领导:林勤英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31、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举措。通过书面告知、旁听审理、卷宗审查等举措,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通过亮牌值班咨询、设意见箱等措施,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力争法律服务中心“零投诉”。

  责任领导:林勤英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32、开展“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试点活动。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的硬件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等律师骨干的作用,及时为需要法律服务的农户提供网上法律知识答疑、法制讲座、法律援助等服务。

  责任领导:应玉林  游国文  林勤英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科  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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